第三节 公证、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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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0月,济阳县公证处和法律顾问处建立。公证处配公证员(三级)2人,公
证员助理3人。公证处自建立后至1985年,共办理公证660件,其中民事公证58件,经
济公证602件。1986~1990年办理公证108660件,其中民事公证1291件,经济公证10
7369件。1987~1988年,济阳县进行了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公证,公证合同10241
6份,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土地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此,省司法厅
、德州地区行署1988年3月在济阳县召开了土地承包合同公证现场会。济阳县土地承
包合同公证得到司法部的赞扬,具体情况反映到中央政治局。
法律顾问处自建立至1985年,共办理刑事案件辩护54件,民事案件代理54件,非
诉讼代理113件,代写法律文书139件,解答法律咨询3325人次。另外还受聘担任了7
8个单位的法律顾问。1986~1990年,法律顾问处办理刑事案件辩护29件,民事案件
代理116件,非诉讼代理206件,解答法律咨询407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41件,受聘
担任了38个单位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