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刑事审判 资料库:济阳县情资料库 章节:司法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section/19/article/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section/19/article/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县法院开始行使审判权以前,刑事案件由公安局预审后,交司法科审批,再由县 政府行政会讨论决定处置意见。1951年,济阳县人民法院开始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是 年共审理557件,其中历史反革命案件71件,复辟倒退案112件,其它刑事案件374件 。1952年公开审判了20名赌博犯,严厉打击了赌博犯罪。1953年,济阳县人民法院参 加打击破坏统购统销、投机倒把活动的斗争,共审理倒卖粮食案22件。1954年,共受 理刑事案件51件,其中剥夺案犯政治权力的20件,依法恢复当事人政治权力的1件, 移交公安局处理的3件,判处管制的27件。 1955~1958年,济阳县人民法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120件,占1950~1958年审 理案件总数的70.1%,仅1958年就高达636件。1959~1965年,县人民法院共审理各 类刑事案件776件。1966~1978年,县人民法院审理各类刑事案件499件。1979~198 5年,县人民法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23件。1986~1990年,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刑 事案件193件,在已判决的223人中,青少年人犯123人,占判决人数的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