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8&A=16&rec=9&run=13

一干部管理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以至建国初期,各级干部均由县委统一管理,其考察、
任免、调动均由县委和区委负责。在干部考察方面,主要在对敌斗争中进行观察、考
验,根据其阶级立场是否坚定、对敌斗争是否勇敢、经验是否丰富、成绩是否显著来
决定;任免、调动则主要考虑干部的特长,尽量将其安置到最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其
时,干部多从普通农民、工人、战士及学生中录用选拔。此一时期内,县委较大规模
地选拔调动干部有2次。一次是1944年前后,县委、县抗日民主政府,各区委、区公
所先后在半年内成立,需要大量优秀干部,县委和各区委经过认真考察,先后从农民
和知识分子中选拔了一批干部,并对原有的干部作了适当调整;一次是在1948年上半
年,为适应建立乡政权和各级群众组织的需要,从农村积极分子中选拔干部多人。
50年代末,根据中央精神,对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县委主要负责副科级以上领导
干部的管理。另外,对由省地委管理的在济阳县工作的干部进行协管。就管理方式而
言,仍然属于经验管理型。对干部的考察,大体上能做到定期进行,但缺乏量化的管
理目标,不易对其德、能、勤、绩诸方面做出精确的评估;干部的使用,也尚未达到
人尽其才的要求,干部专业不对口、特长得不到发挥的现象仍然存在。1964年,县委
开始进行培养后备干部的工作,确定了一批干部培养对象。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党委瘫痪,组织工作一度陷入停顿。1968年,县革命
委员会组织组成立,干部管理工作有所恢复。但由于无法可依,且受“左”的种种影
响和干扰,干部管理工作在整个“文化大革命”期间一直不够正常。
1977年,县委组织部恢复,干部管理依旧实行分级制,所采用的方法同“文化大
革命”前无大差别。1984年,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县委在干部管理方面进行
“简政放权”,按照“管少、管好、管活”和“管人与治事统一”的原则,适当下放
了部分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严格的考察、考核制度,使干部考察、考
核制度化、经常化;将任期目标责任制引入干部管理,德、能、勤、绩诸方面的考察
、考核更加科学化。从1987年开始,又把问卷调查等现代化的民意测验方式及岗位责
任制引入干部考核,并将组织部门考核与群众反映相结合,不定期考察与定期考核相
结合,从而使干部考察、考核具有更广泛的群众性和更高的准确性。从1988年开始,
又认真贯彻了组织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以改革总揽全局,坚持新时期的
用人标准,从振兴济阳经济出发,注意把有文化、勇于改革创新、有经济头脑、有领
导才能、敢于开拓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同时,还实行了县直机关
干部挂职下基层的办法,把一批有经济头脑、富有才干的中青年干部推到经济建设的
第一线。以上举措使全县干部的特长得到更好的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改革,促进
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1990年,各级领导干部能发挥特长,胜任工作的占总数的98%
;机关干部能较好发挥特长的占总数的96.2%。

二组织生活
在中共济阳县地方组织的初创时期,斗争异常艰苦,各级组织往往分散各地进行
秘密活动,且许多党员之间须保持单线联系,组织生活难以按期进行,多相机而行,
以党小组、支部生活会为主要形式,以形势教育、纪律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
内容。后来,斗争形势逐渐好转,组织活动由秘密转为公开,组织生活也变得较为正
常,但仍然难以完全按时进行。以上时期中,组织生活的次数不多,但效果一般较好
,对增强团结、改进作风、增强组织的战斗力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建国以后,组织生活渐趋正常。各级组织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组织生活制度,其中
主要的是“三会一课”(党员大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制度。“三会一课”
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制定的有关文
件;学习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进行认真的批评与自
我批评,增强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等等。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组织陷于瘫痪。1971年,各级组织重新建立,组织生
活逐步得以恢复,但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受“左”的影响颇重。进入80年代后,随
着思想上的拨乱反正的实现,党员的组织生活逐步制度化、经常化、正常化:传统的
“三会一课”制度在新形势下得以恢复且得到加强;1987年起建立了党员活动日制度
;1988年起在全县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加强了对党员的民主监督,促进了党员
的思想作风建设,是年共有1049个基层党支部、16704名党员参加了评议活动;1990
年,建立了县委领导对基层党委民主生活会评审反馈制度,党内的民主生活形成了制
度化、规范化的局面。

三组织整顿
1944年秋,中共济阳县四区(新市)区委在皂李村(今属新市乡)开始了整风工作,
批评了一些党员的小资产阶级意识、官僚主义等不良倾向。当时因为没有正确理解中
央的指示精神,只偏重整了个人的生活作风而忽略了对工作作风的整顿。1947年10月
,中共济阳县委又在全县干部中开展了以“三查三整”(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
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这两次整风运动与党内组
织生活会上的纪律、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了党员的觉悟,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建国以后,组织整顿工作愈受重视,得到进一步加强。1952年,在全县范围内进
行统一集中整党,主要解决党员在“三反”、“五反”中存在的问题,劝退了极少数
党员,并将个别问题严重的党员除名,纯洁了组织。1954年2月,针对有些党员政治
觉悟不高、革命意志衰退、立场不稳和基层党支部纪律涣散的状况,对基层党支部进
行了整顿,调整了部分组织纪律涣散、缺乏战斗力的支部领导班子,将个别党员清除
出党。
1968~1970年进行了整党建党运动,整顿了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瘫痪的组
织,使绝大部分党员恢复了组织生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员队伍的整顿工
作逐步走上正轨。1977年11月~1978年1月,县委分四期对在“文化大革命”中纳新的
党员进行了审查和补课,后来又开展了以解决领导班子“软、散、懒”问题为主要内
容的整党整风,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
1985年5月~1987年4月,济阳县县、乡、村三级组织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分三
批全面进行了整党工作,同时清查“三种人”(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
打砸抢分子)。全县共有16794名正式党员、457名预备党员参加了整党。通过整党,
全县农村支部中一类支部达到368个,占总数的44%,城镇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党员
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明显变化,较好地完成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
洁组织”的任务。
自1988年开始,县委在党员干部中进行保持清正廉洁的教育,大搞廉政建设。县
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的规定》、《关于加强组织纪律性的决定
》,坚持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制度,促进了机关作风、行业作风的好转和农村党组织的
建设。1990年,全县850个农村党支部中,有一类支部472个,占55.6%;二类支部3
29个,占38.7%;三类支部49个,占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