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8&A=16&rec=19&run=13

1966年6月,县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传达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
“5.16通知”),会后在全县开展了对“三家村”的批判,“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
。不久,县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进驻各中学。1967年2月,
群众组织夺了县委、县人委的领导权。各公社、县直各部门很快也被群众组织夺了权
,各级领导干部被打倒,被批斗。县委及所属各级组织失去了对政治、经济、文化等
各方面的领导权,全县陷于混乱状态。
1969年11月,中共济阳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县直机关和各公社革命
委员会也相应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0年12月县委重新建立后,较有
成效的工作,一是加强了水利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二是初步建立了国营工业
体系,三是对工交等经济部门进行了整顿。
1970年冬,县委、县革命委员会组织人力按1964年雨型排涝标准治理垛石河,疏
浚芦兰河、齐济河。三项工程共投入劳动工日78.24万个,资金23.46万元,完成土方
1604.39万立方米。是年还疏浚了大寺干沟,使其排水流量达57.8立方米/秒,治理后
改称大寺河。
1971年疏浚了“六六”河、张辛河、牧马河。疏浚“六六”河、张辛河皆按196
4年雨型排涝标准,共投入资金68万元,工日88.99万个,完成土石方224.24立方米。
新开牧马河共投资18.25万元,工日42.28万个,完成土方135.58万立方米。另外,“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县革委还组织人力对姜集沟、王让沟等排水骨干河道进行
了疏浚。
县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建立后,即于1970年筹建了回河砖瓦厂、石灰厂、预制
厂和电修厂;1972年筹建了化肥厂、玻璃厂;1973年筹建了白杨店窑厂、曲堤窑厂和
水泥厂;1976年筹建了汽修厂等。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时,已初步建成了地方国营
工业体系。1976年,全县国营企业增加到16家,比1969年增加了10家,国营工业产值
增长到1178.4万元,比1969年增长了1.44倍。
1975年,县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提出的全面实行整
顿的指示。会后,对工业、交通运输等部门进行了整顿。县委着重解决了企业领导班
子软、散、懒的问题,并检查、督促企业整顿秩序、强化纪律,制定了岗位责任制、
考勤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质量检查制度、管理和维修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经济核
算制度等规章制度,促进了企业的生产和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和县革委还在全县搞了“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
”、“批林批孔”、“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运动,在农村,搞了“农业学大寨”
等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