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济阳县于1984年7月正式建立审计局,配备工作人员7名。1986年9月,审
计局设立企业审计和行政事业审计2个股,人员增至10人。1990年,审计局又增设人
事秘书股,工作人员增至15人。审计局根据国家法规对县内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及
基本建设单位和政府各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审计监督。
内审组织1986年4月,济阳县开始在部分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设立内部审计
机构。当年共建立内审组织17个,配备内部审计人员24名。通过贯彻1988年11月30日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1989年12月2日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促进了全县内部审计组织的建设。1990年,全县有26个部门和单位建
立内审科(股),28个单位配有专职或兼职内审人员,共有专职内审员50人,兼职内审
人员28人。内审组织在本部门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业务上接受
县审计局的指导。
审计事务所1988年11月17日,经山东省审计局批准,建立了济阳县审计事务所。
该机构为社会审计组织,是依法独立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的事业单位,实行有偿
服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并依法纳税,接受审计机关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根据国
家审计条例规定,审计事务所可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承办财务收
支的审计查证事项和经济案件鉴定事项,进行注册资金验证和年度鉴定,提供会计财
务、税务和经济管理咨询服务等项业务。1990年,济阳县审计事务所共有4名工作人
员。
第一节 审计机构
审计局济阳县于1984年7月正式建立审计局,配备工作人员7名。1986年9月,审
计局设立企业审计和行政事业审计2个股,人员增至10人。1990年,审计局又增设人
事秘书股,工作人员增至15人。审计局根据国家法规对县内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及
基本建设单位和政府各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审计监督。
内审组织1986年4月,济阳县开始在部分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设立内部审计
机构。当年共建立内审组织17个,配备内部审计人员24名。通过贯彻1988年11月30日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1989年12月2日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促进了全县内部审计组织的建设。1990年,全县有26个部门和单位建
立内审科(股),28个单位配有专职或兼职内审人员,共有专职内审员50人,兼职内审
人员28人。内审组织在本部门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业务上接受
县审计局的指导。
审计事务所1988年11月17日,经山东省审计局批准,建立了济阳县审计事务所。
该机构为社会审计组织,是依法独立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的事业单位,实行有偿
服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并依法纳税,接受审计机关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根据国
家审计条例规定,审计事务所可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承办财务收
支的审计查证事项和经济案件鉴定事项,进行注册资金验证和年度鉴定,提供会计财
务、税务和经济管理咨询服务等项业务。1990年,济阳县审计事务所共有4名工作人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