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与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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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县内尚无统一经营物资的机构,一、二类物资由国家物资部门对口逐
级按计划下拨,县内用货单位均按对口分配计划到上级物资部门直接进货。到1955年
,才有煤炭、木材几种物资开始由供销社统一经营。当时,县供销社在齐河县桑南火
车站设立了煤炭、木材货场,县内用货单位均按计划分配指标,自行到货场调运。1
957年,济阳县成立了贸易公司,综合管理和经营县内所用的煤炭、木材、石油等物
资。1958年,煤炭、木材和石油的管理、经营业务从贸易公司分出,移交给商业局成
立的煤业、建筑器材公司(简称煤建公司)。其它属于计划管理的物资,仍由各有关部
门按条条分配计划调拨进货。1963年12月,从煤建公司分出木材业务,单独设立木材
公司,专门管理经营木材。1964年7月6日,在木材公司的基础上正式建立了济阳县物
资局。物资局配备15人,是政、企合一的单位,主管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
电、化轻产品等类物资的计划供应。1966年,物资局在桑南火车站设立了物资中转站

1968年10月,物资局改称物资供应站革命领导小组,1970年3月改称物资局革命
领导小组。1978年5月撤销领导小组,复称物资局。同年7月,煤建公司由商业局移交
物资局,改称燃料公司,经营煤炭。同年物资局在县城设立机电产品门市部1处,又
下设孙耿、曲堤、垛石桥3处物资供应站,负责部分乡镇的物资供应。
1979年8月,为适应物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物资局成为行政管理机构,其业
务由下属的燃料公司、物资综合公司、机电公司和化轻公司分别经营。在1984年5月
的机构改革中,物资局改为物资管理公司。同年9月,物资管理公司增设金属回收公
司,同时,将基层供销社从1957年就代营的煤炭计划供应业务收归燃料公司经营。燃
料公司下设孙耿、回河、仁风、曲堤4个煤炭供应站,负责附近乡镇的煤炭计划供应

1989年1月,物资管理公司恢复为物资局。1990年,物资局辖有燃料、金属材料
、机电、化轻、建材、木材和物资再生(1988年由回收公司改称)7个专业公司,1个物
资贸易中心,1个劳动服务商店,1处物资中转站,6个设在乡镇的物资供应站,全系
统共有职工3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