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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个体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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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侵占济阳县之前,县境内社会环境相对安定,县城内设门面、命字号的私营 商家较多。1936年,县城内有商业店铺43家。其分布状况是:南街、南关25家,东街 、东关12家,西街6家。这些商号店铺中有杂货铺11家,布店2家,鞋店3家,卷烟公 司1家,粮店1家,酱园10家,肉铺6家,书籍文具店1家,铁器铺2家,药铺6家。其中 规模较大的有“德盛益”、“顺兴泰”、“蚨聚成”等酱园。曲堤、仁风、垛石桥等 较大集镇上也有一些自设门面的店铺。日军侵占济阳以后,许多商号店铺因日伪杂团 骚扰而纷纷倒闭,仅县城内就有30多家先后停业,勉强支持下来的10余家也难以正常 营业。 建国初期,个体商业大有发展。1953年,全县有个体商业户3462户,从业者397 0人;商品零售额421.4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4%。 1953年以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有了长足发展,加之国家先后对粮棉及 油料实行统购统销,一些大宗商品的货源受到国家控制,个体商业户大大减少。到1 954年底,全县个体商业歇业的有2191户,2343人。1955年初,少部分歇业的个体商 业户又恢复了营业。 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上半年,济阳县实行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县内个体商业者先后有509户、1239人加入了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商业组织,分别占 社会主义改造前个体商业总户数和总人数的75.4%和88%;其余有166户、168人因零 星分散,不宜组织,仍旧分散自营。 社会主义改造前后济阳县个体商业情况表 单位:人 ┌──────┬──┬────────────────────────────────────────┐ │行业人数项目│社会│社会主义改造之后 │ │ │主义├─────┬─────┬───┬─────┬──────┬──────┬────┤ │ │改造│加入定息合│加入合作小│经营代│吸收进供销│经营供销社统│为供销社饭店│未组织起│ │ │之前│营商店的 │组的 │购代销│社工作的 │一核算的饭摊│加工及转为临│来的个体│ │ │ │ │ │店的 │ │饭铺的 │时工的 │自营户 │ ├──────┼──┼─────┼─────┼───┼─────┼──────┼──────┼────┤ │纯商业 │839 │14 │308 │351 │78 │ │ │88 │ ├──────┼──┼─────┼─────┼───┼─────┼──────┼──────┼────┤ │饮食业 │475 │ │112 │ │322 │5 │4 │32 │ ├──────┼──┼─────┼─────┼───┼─────┼──────┼──────┼────┤ │服务业 │93 │ │39 │ │ │6 │ │48 │ ├──────┼──┼─────┼─────┼───┼─────┼──────┼──────┼────┤ │合计 │1407│14 │459 │351 │400 │11 │4 │168 │ └──────┴──┴─────┴─────┴───┴─────┴──────┴──────┴────┘ “大跃进”中,县内个体商业几乎全被取消,个体经营的小商贩多被组织到合作 社商业中,余者则弃商从农。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县内个体商业才逐渐复 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济阳县鼓励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竞争, 全县个体商业迅速发展起来。至1985年,全县有证个体商业户已发展到2591户,从业 者3267人;设在县城内的有195户、246人,设在农村的有2396户、3021人。这些个体 商业户有城镇居民,待业人员,也有农民和离退休人员;有的固定一地在城镇开设门 面,专业经商,有的赶集串乡,流动经营,亦农亦商。有些固定在城镇设门面的商业 户,还拟店名、挂招牌、起字号,用以扩大影响,招徕顾客,如县城内的“春香斋” 扒鸡商亭,“兴华”酱菜店,“天德堂”药店等。由于个体商业经营灵活,富有竞争 力,在社会商品流通领域中的作用日渐突出。1985年全县个体商业商品零售额达278 4万元。 1989年以后,济阳县贯彻中央精神,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对个体商业 实行扶持与管理并举的方针,既充分发挥其对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有益补充作用,又 限制其在自由竞争中的消极因素,使全县个体商业得以健康发展。1990年,全县有证 个体商业户为2451家,从业者5335人,商品零售额2767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 额的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