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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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县物价局是县政府管理价格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2010年,下设办公室、价格管理科、行政性收费管理科、经营性收费管理科、成本及监测中心5个科室,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认证中心2个下属单位,有干部职工52人。
2004年~2010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物价方针政策,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不断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努力转变工作职能,使物价工作由单一的管理型转变为管理服务型,连续7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全市物价工作先进单位,省、市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省、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2009年、2010年被评为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2009年被评为省级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2010年被评为全省价格鉴证工作先进单位。
【价格调控】
2004年,审批龙盛出租车有限公司桑塔纳出租车运价,标准为起步价3元,以两公里为起价计费里程,不足两公里的按两公里计算,超出部分按每车公里1.2元计算;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每车公里加收20%。审批县城至乡镇客运票价收取燃油加价、县实验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等申请20份。召开调整供水、龙盛桑塔纳出租车价格听证会。重点审核药品价格。2005年,出台县城取暖分类价格调整文件;审批乡镇驻地环境卫生服务费收费标准、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对县档案局、县农机局举办培训班收费申请进行审批;制定平阴县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召开调整供热价格方案听证会;重点审核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部分药品价格;印发《物价信息》6期。2006年,下发《关于加强对转供电单位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物价信息》12期。2007年,调整工业、商服等用气价格,由1.7元/立方米统一调整到2.2元/立方米。2008年,工业、商业等用气价格由2.2元/立方米统一调整到2.8元/立方米;审批济南市平阴田山电灌管理处向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公司供水价格,标准为0.24元/立方米;制定旅游价格活动方案。2009年,批复《关于确定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公司工业生产用蒸汽销售价格的请示》;提出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公共供水价格的调整方案;落实民爆物品价格政策。 2010年, 召开调整供水价格听证会并审批城区供水价格,标准为居民的生活用水价格为2.45元/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为3.44元/立方米;办公用水为4.24元/立方米;建筑用水为4.6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为11.34元/立方米。贯彻落实山东福牌阿胶、成品油价格政策。
【治理乱收费】
200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取消收费项目16项,降低收费标准43项,吊销收费许可证4份,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200多万元。 2005年, 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行政事业收费项目114项,涉及部门25个。9月,与县纪委等9个部门联合开展"深化服务进企业,真心实意解困扰"专项调查走访活动,调查走访企业和业户120个,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收回483份。2006年,下发《关于公布平阴县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 保留涉及24个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08项。2007年,对全县有收费项目的行政事业部门的128个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度审验,其中机关20个、事业单位106个、社会性团体1个、其他单位1个,年审率100%。上半年,配合县纪委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法检查工作,取消不合理收费6项,降低4个部门的7项收费标准。2008年,对全县财务科长和收费员进行换证培训,编制《收费员培训资料》,印发《关于开展收费审验及统一换发〈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的通知》。自2009年2月开始,对全县涉及的13个系统的收费许可证进行审核,变更收费许可证24个,取消、变更收费项目55项。2010年,落实行政事业收费减免政策,对所涉及的14个系统38个收费许可证进行审核,对该取消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一一落实到位,并将上级文件全部下发到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技术监督局、县水务局等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审核行政事业收费单位43个,其中国家机关20个、事业单位23个。年审率100%。
【价格监督检查】
2004年,以"清费、治乱、减负"、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切入点,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和乡镇涉农收费部门的检查治理,检查单位和个人672个,查处乱收费单位108个,违纪金额1173.31万元,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起,实施经济制裁39.43万元,其中退还用户33.93万元、罚没款5.5万元,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370多万元。2005年,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价格及收费秩序,先后开展涉农、教育、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检查单位和个人563个,查处乱收费单位32个,违纪金额1000多万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起,实施经济制裁251.01万元,其中罚没款94.79万元、退还用户156.22万元。2006年,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先后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等专项检查。全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全县商业企业推行"提倡价格诚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活动。检查单位和个人605个,接受群众咨询121起,受理各类价格举报56件,查处乱收费单位26个, 违纪金额1000多万元,退还用户200多万元。2007年,全面整治涉农收费,检查涉农单位93个,查出违纪金额82.1万元,乡镇涉农收费单位检查面达到100%。对查出的问题,以清退为主、收缴处罚为辅,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年检查单位和个人600多个,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及咨询112件,查处乱收费单位24个,违纪金额300多万元,实施经济制裁2040元。2008年,检查单位和个人600多个,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及咨询72件,查处乱收费单位7个,违纪金额300多万元,退还用户102万元,收缴罚没款24.1万元。2009年,检查单位和个人600多个,查处违法单位15个,违纪金额200多万元,立案9个,收缴罚没款39万余元,退还用户70多万元,结案率、入库率均达到100%。2010年,开展惠农收费价格、行业协会收费、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检查单位和个人50多个,受理各类举报及咨询26件,查处乱收费单位1个,收缴罚没款5万元,结案率、入库率均达100%,没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05年、2009年、2010年3次获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价格鉴证】
2001年,县价格事务所更名为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为差额拨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004年~2010年,围绕认证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为宗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求真务实、奋发进取,闯出了一条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和自我发展的新路子,认证范围由单纯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逐步发展到房地产、土地、交通事故车物定损、银行抵押贷款、新农村建设旧宅评估等业务,为行政执法机关公正办理各类案件和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受理各类价格鉴证业务2500多件,认证标的金额18.81亿元。其中涉案物品价格鉴定230余件,认证标的额1198万元;道路交通事故认证326件,认证标的额438万元;承接各类委托业务1832件, 认证标的额925万元; 价格认证200余件,认证标的额17.6亿元。2009年、2010年将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房屋拆迁改造评估业务纳入工作范围,开展旧村改造认证工作3656件,得到省、 市物价局领导的肯定和认可。 2004年获山东省先进价格认证中心称号。2005年、2009年、2010年3次被评为省级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2008年获全省2006~2008年度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称号。2010年被评为济南市价格认证工作先进单位。
【价格监测与成本】
按照国家、省、市监测报告制度要求,县物价局价格监测工作上报的有11类800余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担负着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城镇居民服务等周期性价格监测、常规性价格监测、临时性价格监测任务。农成本调查工作全县有10个调查点、28个调查户,担负着国家、省、市下达的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红薯干、马铃薯、玫瑰花、菜椒、生猪、蛋鸡、鸡腿菇、玫瑰红苹果及设施农业调查13个调查任务,以及生猪月报、农户农资购买情况、农户存粮、农资购买4项专题调查任务。2004年,完成价格监测数据上报任务,并在"非典"和"禽流感"发生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期间,确保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汇总、审核、分析上报任务的完成,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制定决策和价格监管提供了可靠依据。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考核标准,先后建立完善了10余项价格监测制度。2005年,在全县设立22个价格监测点,聘请了22位义务价格监测员,形成了物价局、专职监测人员、监测点义务监测员三位一体的价格监测工作体系。针对市场粮食价格波动、生猪价格情况和农用生产资料上涨引发的价格波动等情况,先后写出了《近期化肥价格走势及分析》《全县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走势分析》《平阴县粮食价格走势分析》《生猪价格止跌回升,养殖户仍然亏损》等10余篇监测分析报告。2006年,实行新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监测项目和品种作出调整,取消建材市场价格和日用消费品价格监测项目,增加涉农产品和涉农收费价格监测项目。2007年,制定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好调查、监测、预警工作,为上级制定决策平抑市场价格提供可靠依据,并在肉蛋市场价格波动中,启动肉禽蛋等副食品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加强了县域市场的巡查和监控力度,调查分析价格上涨原因及物价走势,在第一时间掌握价格变化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当好前哨和参谋。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通过设点发卡等有效措施,深入调查了解农民负担情况,监控农副产品和涉农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建立农副产品价格网,在网站发布农产品信息,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动态,向农民提供农副产品市场供求和成本价格信息,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养结构,促进增产增收。2008年,针对南方雪灾、四川地震、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和世界金融危机等重大事件的发生,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要求,迅速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在继续落实国家、省、市各类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同时,切实做好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做好粮食、食用植物油和肉、禽、蛋、菜、奶及相关制品价格的动态监测,并加强对全县旅游景点、旅游服务、交通运输、宾馆、餐饮娱乐场所等价格和收费情况的监测工作。2009年,针对猪肉价格出现连续下滑、甲型H1N1流感蔓延和全运会、园博会举办等情况,实施临时紧急监测方案,增加监测点,提高监测频率,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农成本调查工作增加鸡腿菇、玫瑰红苹果两个特色农业调查项目,取消淡水鱼调查项目。根据《济南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要求,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了自来水收费、物业收费、幼儿园收费等7项成本监审工作, 其中报表总成本3704.11万元, 核增3.6万元, 核减581.09万元,实际定价成本3126.62万元。2010年,新增孔村食用菌特色品种调查点12个。针对猪肉价格出现连续下滑和绿豆、大蒜价格波动异常等问题,实施临时紧急监测方案,增加监测点、监测频率,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利用平阴党建网和远程教育网的建设,开辟农产品价格信息栏目,定期更新发布粮油及相关产品价格、肉禽蛋奶类价格、蔬菜类价格、农资及涉农服务价格、日用生活品类价格;联合县广播电视台、《济南日报·新平阴》等推出"农副产品及涉农产品市场信息"专题。在全国价格监测工作暨全国价格分析预测理论与经验研讨会上,县物价局作为全国唯一县级基层单位代表出席会议并作典型经验交流。按照省、市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根据《济南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了旅游景点、供电配套收费等成本监审工作,其中报表总成本957.99万元,核增5.31万元,核减30.58万元,实际定价成本932.72万元。2004年~2010年连续7年获山东省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8年被省物价局授予山东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9年、2010年被省物价局授予山东省价格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市物价局授予济南市价格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张 磊 姚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