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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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县统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2004年,设办公室、业务科、法规科3个内部科室,下辖县农村经济调查队、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县统计计算站3个事业单位。2007年,增设服务业统计科。2010年,设办公室、业务科、法规科、服务业统计科4个内部科室,下辖县农村经济调查队、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县统计计算站3个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23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13人、工勤人员2人。
2004年~2010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每年进行工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交通、邮电、住餐、批零贸易、劳动工资、财政、金融、保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人民生活、劳动力资源等统计调查,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等大型调查活动。在统计调查工作、统计制度改革、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先后获得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全省先进集体、第六次人口普查全省先进集体、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国家级先进集体、全省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统计系统文明机关,全省统计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乡镇统计站建设先进单位、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机关等称号。
【统计法制】
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执法检查员 县统计局设有法规科,配专职统计执法检查员1人、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11人,各乡镇(办事处)统计中心配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1人。县统计局有权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要求检查对象提供相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对统计违法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统计执法检查员持有"统计执法检查证"或"行政执法证",在全县辖区内依法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统计普法 组织开展了统计"五五"普法活动,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制宣传等活动80多次,全县有900多名各级领导和统计工作者参与。2009年12月,县统计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单行本3000册,宣传单2万余份,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向社会各界发放,增强了普法效果。2010年,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分管领导、统计人员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统计执法 每年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活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统计报表单位5%的比例确定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每年检查单位30多家,共对30多个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了处罚,实现零申诉、零复议,案件办结率100%。连续7年被市统计局评为统计执法、统计普法先进单位,2009年、2010年被市统计局授予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特别奖。
【专项普查】
第一次经济普查 2004年,全县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平阴县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经济普查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个体经营户采用全面清查和抽样调查的方法。全县1000余名普查员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普查任务。普查结果显示:至2004年底,全县二、三产业有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2209个,其中法人单位1569个。全县有个体经营户16405户。
第二次农业普查 2006年,全县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普查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全县有23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参加了这次普查。普查结果显示:2006年12月31日,全县农业生产经营户数7.41万个,从业人员19.38万人,其中农业从业人员12.13万人、非农业从业人员7.25万人;全县耕地面积41.69万亩,其中水田236.6亩、旱地41.67万亩,在旱地中,水浇地22.16万亩; 全县粮食播种面积59.93万亩; 大牲畜、猪、羊、家禽存栏量分别为7.61万头、16.26万头、39.59万只、264.59万只。
第二次经济普查 2008年,全县进行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普查内容和普查方法与2004年一致。普查结果显示:至2008年底,全县二、三产业有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2738个,其中法人单位2184个。全县个体经营户18304户。
第六次人口普查 2010年,全县进行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时期资料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县有33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参加了这次普查。普查结果显示:全县常住人口为33.17万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4万人减少了1.27万人,减少3.68%,年均减少0.37%。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16.30万人,占总人口的49.13%;女性16.87万人,占总人口的50.8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9.30下降为96.58,下降2.72个百分点。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
2004年~2010年,开展了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农产量调查、农村综合统计、农村住户调查、农村小康进程监测等系列调查工作。农产量调查统计包括全县8个乡镇(办事处)、346个行政村(居)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条件、农产品产量等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农业生产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和预测;全部畜牧养殖规模户、非农户养殖情况的调查监测;15个粮食调查点400多块地块的粮食产量调查等。农村综合统计包括全县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投入产出的核算,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一产增加值,并定期作出分析、研究、预测。农村住户调查工作,负责全县110户农村记账户业务培训指导、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定期对农民收入支出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预测;负责全县农村住户调查数据库的建设、样本轮换工作、农民外出务工情况、就业转移情况的调查等。农村小康进程监测工作包括全县35个调查点350个调查户的记账培训指导、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农村小康监测网点的建立和样本轮换工作。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
2004年~2010年,开展了城镇住户调查工作,全县抽取50户城镇居民进行常年记账,调查户原则上3年轮换一次,以保证调查样本的代表性。2004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85.86元,人均可支配支出5074.92元,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6.05平方米。 2010年,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00元,人均可支配支出851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3.13平方米。多次组织开展了社会公众安全感调查、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对公安部门满意度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等专项调查任务。
【统计网络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平阴统计信息港建设,对平阴县统计信息港内网和外网都进行了升级改版,使网站内容更丰富、服务更到位、管理更规范,强化了其对外交流和网络办公的功能。2007年,县统计局在全市统计网站建设创优达标活动中获得一等奖。2009年,县统计局多方争取,为各乡镇(办事处)统计中心更新了较高性能的计算机,各乡镇统计中心都建立了自己的网页,实现了网络环境下的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和上报,实现了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联网"。至2010年底,县统计局拥有计算机31台套,其中有4台高性能微机服务器,正在运行使用的网络平台有内部网、外部网两个网站以及办公自动化系统(WEB-OA)。
建立、健全平阴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按照准确无误、时时更新的工作原则,每季度对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一次,到2010年底,全县有基本单位3334个,其中法人单位2651个、产业活动单位683个。从机构类型看,所有法人单位中,企业1876个、事业单位214个、机关62个、社会团体88个、居委会14个、村委会337个、其他60个;有规模以上工业132个;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45家;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9家;资质以上建筑业30家;资质以上房地产业17家。 (韩河庆)

小资料
新中国成立后历次全国人口普查平阴县普查情况
第一次人口普查 普查时间为1953年7月1日零时。普查结果显示:全县总人口240385人,其中男性118350人、女性122035人。
第二次人口普查 普查时间为1964年7月1日零时。普查结果显示:全县总人口287730人,其中男性143145人、女性144585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 普查时间为1982年7月1日零时。普查结果显示:全县总人口348309人,其中男性172628人、女性175681人;少数民族人口188人;全县6岁及6岁以上人口数为313566人,其中大学毕业的547人、大学肄业或在校的36人、高中21435人、初中66322人、小学122923人、12岁及12岁以上文盲、半文盲92169人。
第四次人口普查 普查时点为1990年7月1日零时。普查结果显示:全县总户数9.57万户,369789人,其中男性185417人、女性184372人;少数民族人口156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921人,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1202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0265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35412人。
第五次人口普查 普查时点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结果显示:全县总户数10.39万户,常住人口344386人, 其中男性171590人、女性172796人;少数民族人口640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5910人,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3620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3719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00960人。
第六次人口普查 详见附录部分"平阴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注:前四次人口普查数字均包含旧县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