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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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县国土资源局是县政府对全县土地和矿产资源实施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2010年,全局有干部职工189人,下设办公室、法规宣传科、规划科、耕保科、地籍科、矿管科、地勘科、监察科、政工科、土地征用科、档案科、财务科、信访室、土地整理中心、服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15个科室,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副科级)两个直属机构;乡镇设平阴、孝直、安城、玫瑰、孔村、东阿、洪范池7个国土资源所。
2004年~2010年,县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全县耕地保有量由2004年的31534公顷上升到2010年的3344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31162公顷,保护率达到93%以上。供应各类建设用地1206.59公顷,确保了南水北调、济菏高速公路平阴段、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等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严格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推行完善"一个渠道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建设用地供应模式,对商业、旅游、餐饮、房地产四类建设用地全部推行招拍挂公开出让。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有效办法,放开搞活二级市场,形成"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土地经营格局。科学编制《平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禁采区关闭、限采区收缩、开采区集中及最低开采规模的规定,解决了露天开采"小、散、乱"的问题。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 严格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查, 足额征缴各项矿费, 2010年收取采矿权价款243.6万元, 矿产资源补偿费249.59万元。 累计实施并验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25个, 新增耕地3753.26公顷。2007年被省国土资源厅授予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先进单位、被济南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推行"平面造地、立面披绿"的破损山体治理方法,制定了"沿线抓点、治点连线、点线扩展、 全面推进"的治理思路, 完成治理破损山体26座,治理立面面积76.57万平方米、平面面积123.78万平方米,"三区一线"(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和主要交通沿线)破损山体治理74%。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原则和"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思路,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平台,把"增减挂"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基层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整合建设、农业、交通、环保、教育、卫生等10多个部门的支农惠农项目和资金,对挂钩项目区实行集中投入,规划了全县九大片区的土地综合整治蓝图,申报并批准了6个腾空村复垦项目,启动了孝直汇东片区3333.33公顷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2010年被确定为全省8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示范县"之一。2007年,开展城乡地籍调查工作,完成了GPS控制网点布设,对全县地形、地籍进行测量,为全县地籍数据库建设奠定了基础。2009年,在全市率先完成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建立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和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平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在全市率先通过市级评审。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组建了7个乡镇执法监察中队,各行政村均明确一名执法监察信息员,建立执法人员巡查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连续7年获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称号。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窗口办文,制定了《平阴县国土资源业务工作流程》《窗口办事指南》《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公开办文时限、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规范化乡镇所建设,2006年,全面完成7个乡镇国土所改革,48名乡镇所工作人员全部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竞争上岗;被授予全省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3个所被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规范化国土资源所。依法行政工作,2004年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先进单位,2006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004年~2010年连续7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
【土地开发整理】
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坚持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作为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保障工程",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民心工程"。2004年3月,建立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数据库,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开始进入规范化管理。2005年4月,土地开发整理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相结合的试点工程刁山坡镇黑风口土地开发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济南市率先走出了一条土地复垦整理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相结合的路子。2007年4月,县国土资源局被省国土资源厅授予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平阴县被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示范县,为全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探索方法制度、积累经验。1.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领导小组,做到人员、经费、车辆、通讯、办公场所、检查考核"六落实"。制定《平阴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出台《平阴县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意见》,编制《平阴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手册》,创办《平阴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简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简报、宣传车等宣传途径,宣传土地整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2.正确把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重点。坚持把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与平阴实际紧密结合,因地制宜,科学立项,围绕滩区综合治理、破损山体治理、旧村整合改造、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突破,确保取得实效。一方面对市级以上项目片区进行集中规模开发整理。通过制定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总体规划、建立各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库,对这些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项目,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整治"的目标要求,集中投放人、财、物力,集中抓好开发整理,确保抓好一个、带动一片。7年实施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1个、 省级项目5个、 市级项目21个、 县级项目98个,总计125个,建设总规模10007公顷,实现新增耕地面积3753.26公顷。另一方面,打破单一土地整理工作理念,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把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对项目区实施"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改造。依据不同地域特点,将全县划分为九大片区,制订了九大片区土地整治规划蓝图,以村并村、村并城、村并镇、村并企、旧村提升等多种形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将全县396个自然村合并规划为106个农村新型社区。九大规划蓝图实
施后,将退宅还耕4393.33公顷。首期启动的县汇东片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将21个行政村合并建设成3个中心社区,村庄占地由468.8公顷减少至133.33公顷,规划实施后增加耕地面积334.47公顷,节地率高达71%。腾出的耕地用于发展特色高效蔬菜基地,每年可增加农民收入2500万元,人均增收1000多元,项目区7000余户、2.3万群众直接受益。3.构建了"政府主导、专家领衔、群众参与、市场运作、全方位监督"的工作格局。初步建立起了政府主导的项目推进机制、专家领衔的项目全程管理机制、公开公正的施工单位选择机制和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项目招投标公告;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组成招标委员会,全程负责项目招投标;由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公证人员现场公证。采用"AB标的法"招标与评标,确保招投标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建立考核制度,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建立信誉备案制度。每个项目都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全程质量监督;组织专家库工程技术人员对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进行监督;组织农、林、水、财、国土等部门实施行政监督;人大、政协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当地群众参与监督,建立了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机制。4.抓好法人制、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公告制、监督制六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对批准立项的土地整理项目,按照规划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土地整理市场。对单个工程实行逐项、逐片、逐块预算,分项、分片、分块发包,用合同约定工程质量及开发复垦时限,按合同逐项、逐片、逐块验收。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划设计和承包合同,代表业主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确保了工程项目数量不含水分、质量符合标准。5.坚持规划管理。在邀请专家帮助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为指导,制定县土地整理与开发复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近期、中期和远期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目标。同时,牢固树立"规划用地"的观念,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申报审查、立项审批到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都严格依据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进行,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建设用地审批】
坚持发展为先、服务为本,不断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注重提高审批效率,积极促进依法依规、集约节约用地,主动服务于重点项目建设。7年上报批回建设用地47个批次和8个单独选址项目,总面积948.91公顷。挂牌出让工业用地85宗、面积161.43公顷;办理划拨用地24宗、面积577.20公顷;协议出让231宗,面积293.93公顷;集体建设项目用地1926宗、面积61.03公顷。1.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凡未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不予安排用地,但属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的,经县政府同意调整计划后,可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及时做好用地供应,切实保障全县建设用地需求。2.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严格审查建设用地报批条件,按规划、计划、程序报批建设用地。对符合条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按有关规定组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除根据国家保密规定不允许公示的之外,报批的每宗土地都进行批前公示,对举报有重大问题的,迅速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报批。3.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内部审查制度。明确会审程序、会审内容等,按规定组织会审。发现报件及申请材料与实际不符的,及时退回报件与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督检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建设项目的土地用途、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非生产性设施用地和绿地率控制指标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分别供地。5.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体系。2004年12月14日,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建立和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的实施意见》,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2009年1月1日起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规范上传农转征、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信息,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进行网上填报。对建设用地批准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对土地成交价款交付、项目开工、竣工时间、投资强度等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不符合出让合同约定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建设用地,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用地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纠正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6.落实建设用地招拍挂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07年7月1日起,平阴县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凡属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和工业用途的,严格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2009年7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
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山东平阴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立项实施。
【地籍管理】
坚持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为重点,完成了城镇数字地籍测量、土地更新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建立了城乡地籍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地籍管理工作步入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
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 2004年5月起,开展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历时8个月。其间,印发了《平阴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在工作措施上实施"四个到位"(认识到位、领导和组织人员到位、经费投入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开展创新活动,从健全制度和转变工作作风入手,明确职责范围,科学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开展各项工作创新活动,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平台,建立了窗口办文、服务承诺制度,制定了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程序、土地变更调查办法和方案、土地证书查验和土地登记资料查询制度、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办法,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夯实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基础。被评为全市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免检单位。
土地登记 严格按照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或更换土地证书的法定程序办理土地登记,达到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发证要求。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宗地一律不予登记,坚决杜绝通过土地登记使违法用地合法化,切实保证土地登记权属合法、程序到位、主体正确,提高土地登记的公信力。7年完成土地登记发证9723本,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4321本、集体土地使用证4796本、他项权利证606本。2004年11月,开展土地证书年检工作,年检各种土地证书1万份。2009年4月,开展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调查工作,集体土地65289.46公顷,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358个,发证率96%;农村户籍人口数量293252人,宅基地108938个,其中发证94536户,发证率87%。2005年后依法批准的企业用地、 宅基地全部办理了土地登记。 实行土地登记档案公开查询制度, 7年间,为2000多人次提供查询服务。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2007年7月,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启动城乡地籍调查工作,完成了技术方案设计、前期发动和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GPS控制网点布设及平阴工业园区、锦东新区、县城及全县7个乡镇驻地40余平方千米的地形、地籍测量任务,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数据汇总工作。2009年10月,全面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工作,城镇土地调查总面积41.49平方千米,农村居民点调查总面积63.02平方千米;建立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到2009年11月,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和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土地调查和城乡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全国土地分类》等技术细则要求,准确界定全县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权属和面积,做到了土地利用现状基础图件、数据、实地三者一致,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建设规范,逐图斑录入调查记录,并对土地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的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于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立和完善了1∶10000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输入、存储、组织、管理,并不断更新地籍日常管理方面的信息,如管理信息、图形图像信息、统计信息、技术资料和分析数据等。通过对地籍管理数据资料的分析和整理,及时、快速、准确地为政府部门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服务;运用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等,实现了地籍管理有关数据资料公开查询,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调处土地权属争议 依法对县域内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进行调查和调解,7年立案并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27起。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发挥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创建了主要靠市场配置土地,土地有偿、有期限、有流动使用的新体制,初步形成了土地市场的基本制度和政府调控管理体系,盘活了国有土地资产,增加了政府土地收益。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制度 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通过征用、置换、收购等方式,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实行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建立了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的土地市场管理运行机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有形市场,实现政府对城镇国有土地的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的"五统一"管理,建立了"一个渠道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土地经营管理模式。7年间,通过有计划地统一收回或收购,依法纳入政府储备土地308宗,面积116.7万平方米,盘活土地资产3.5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除法律规定仍实行划拨外,全部纳入依法有偿使用轨道。对原有企业用地,根据企业的实际支付能力和生产周期,采取了低费起步、区别对待的办法,全面实施有偿使用。对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直接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依法收取出让金;对一次性支付能力较低的单位,实行租赁方式,由政府按年度收取土地租金。既保证了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又实现了政府收益随土地增值而逐年递增,同时还使全县近百家单位主动转让了闲置的土地资产。
土地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2004年10月,县政府制定《平阴县国有土地储备办法》,成立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管理,培育公平有序的土地市场。为规范四类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县政府于2004年10月制定了《平阴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于2007年1月下发了《关于对房地产开发用地闲置土地的处理通知》。至2010年,除部分重点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外,对商业、旅游、娱乐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如果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也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以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依托,建立了集土地交易、地价评估、供地信息、土地审报为一体的土地交易招拍挂有形市场,实现了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推进了城市化建设进程,增加了政府收益,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2004年出让4宗,面积2.24公顷,总价款309.32万元;2005年出让2宗,面积0.38公顷,总价款176.5万元;2006年出让15宗, 面积9.26公顷,总价款6607.7万元;2007年出让3宗,面积5.01公顷,总价款2275万元;2008年出让7宗, 面积12.05公顷, 总价款12940万元; 2009年出让25宗, 面积18.27公顷,总价款16040万元;2010年出让16宗,面积14.88公顷,总价款18400万元。
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为规范集体土地市场,制定了《平阴县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对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流转程序、使用年限、地价评估、变更登记、流转费用等做了明确规定,把集体建设用地纳入以招标、拍卖、挂牌为主的供应流通渠道。
调整更新基准定价 2004年11月15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城区乡镇驻地级别基准地价的通知》,基准地价开始实施。2007年8月,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限价标准的通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规定,全面完成县城区、乡镇政府驻地的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并通过验收。11月16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城区乡镇驻地级别基准地价的通知》,公布了新的基准地价。
平阴县城区级别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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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 │ 控制区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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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用地 │ │ 720 │ 435 │ 345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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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用地 │ │ 420 │ 315 │ 240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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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用地 │ >260 │ 260 │ 220 │ 18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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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1级~3级地为"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宗地内场地平整),4级地为"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宗地内场地平整);
3.商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2,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1,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0.6;
4.土地使用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5.土地还原利率:6%。
平阴县城区商业用地各级别分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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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级 │ 分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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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地 │西北至科技馆,北至县委党校,东至五岭路东侧,南至人民银行,西至黄河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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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地 │北至玫城公园、公路局宿舍,经文笔山路向南至东三里新区,东至烟草公司,南至鲁西化工┃
┃ │第三化肥厂以北,西至琦泉热电有限公司、齐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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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地 │北至县人民医院,经平阴一中东校、平阴四中,东至液化气公司,东南经鲁滨公司、锦水河┃
┃ │水库,南至西桥口村、公路局工程处,西南至堡子村,西至玫苑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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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级地 │三级地外围至评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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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城区住宅用地各级别分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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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级 │ 分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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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地 │北至县委党校,东至巨菱农机公司,南至干休所、龙山小区,西至黄河市场、环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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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地 │北至再生资源公司北,东至鲁滨公司,南至西桥口村新区、东三里新区、龙泉集团,西至济┃
┃ │南天源玫瑰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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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地 │北至老年公寓,东至液化气公司、东桥口村、经水管所南至十里铺村、于庄村,沿105国道 ┃
┃ │至济南伊利乳业有限公司,西至玫苑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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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级地 │三级地外围至评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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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城区工业用地各级别分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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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级 │ 分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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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发展控制区 │北至粮食局、生资公司南侧,东至五岭路,南至南门小学,西至黄河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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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地 │北至东沟街,东、南沿振兴街延伸,经地税局沿青龙路向南至粮贸公司、职业中专,西┃
┃ │至玫瑰路,北至齐发药业有限公司、南门板门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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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地 │北至东关街北侧,东至文笔山路东侧,南经东三里开发区、济南第七棉纺织厂到水管 ┃
┃ │所,西至汇源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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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地 │北至康复路,东至液化气公司、东桥口村,南至青龙路与105国道交界处,沿105国道向┃
┃ │西北延伸至盐业公司仓库,西至玫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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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级地 │三级地外围至评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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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监察】
牢固树立"保护资源是前提、是目标,促进发展是主题、是目的,严格执法是保障、是责任"的管理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着力构建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连续7年被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授予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称号。
"优质服务、优化环境"创建活动 从2006年开始,开展以"自我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本领为目标"的"优质服务、优化环境"创建活动,通过千题知识问答、百家企业走访、评选优秀服务标兵等形式,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社会能力。在执法过程中,土地执法监察人员严格做到"三要三不"(要亮证执法,不吃拿卡要;要文明执法,不粗暴蛮横;要严格执法,不以情徇私),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执法监察工作五项制度 1.执法监察责任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科室、各岗位的职责分工、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工作程序、会审程序、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及司法文书制作等具体内容。2.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实行执法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确定了执法人员的过错等级,并根据过错程度,制订相应处罚标准。3.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按照发案率高低,划分了三个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域,对规划在建项目实行动态检查,并相应规定了检查次数、检查范围等多项内容。4.执法人员廉政制度。要求做到"执法监察,遵纪守法,不违规;咨询接待,热情周到,不厌烦;现场查勘,认真仔细,不马虎;处理建议,依法依规,不徇私;巡回检查,到场到位,不走样;案卷管理,齐全规范,不零乱"。5.末位淘汰制度。每年年底对执法监察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对连续3年考核不称职的实行末位淘汰。同时,提高执法监察人员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把好进人关,注重吸收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精通法规的人员充实和壮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
执法监察"三级网络"建设 县级以执法监察科室为主要力量,联合公、检、法、环保、安监等部门,建立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及时应对处理各种突发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乡镇以各基层国土资源所为核心,建立动态责任巡查责任制,从源头上发现和解决问题,并由县国土资源局对其发现率和制止率进行考核。村级以村两委班子为核心,采取聘请国土监察信息员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办法,对违法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将执法巡查延伸到基层、辐射到农户。依托"三级网络",圆满完成了土地市场整顿、砖瓦窑场治理、矿产资源整顿规范等工作任务,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用地等行为。7年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128起, 及时制止15起,收回土地29.52万平方米;立案113宗,其中土地违法行为78宗、矿产违法行为35宗,每年结案率全部在95%以上。收回山东润通谷物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土地1宗,面积38880.19平方米。 对各类国土资源涉地涉矿信访、群众来信等案件及时进行调处,接访122件、200人次,结服率100%。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2007年9月14日,全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电视会议召开后,平阴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全面核实、彻底清查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未批先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等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清理出土地违法案件17宗,其中"以租代征"违法案件14宗、未批先占违法案件3宗。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对占用基本农田面积较大项目的4名直接责任人、两名领导责任人从严查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4.94公顷农用地违法建厂案,在处罚到位后,县纪委给予该厂党委书记、厂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畜禽养殖用地备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精神,开展畜禽养殖用地备案,受理禽养殖用地备案64件,其中平阴镇5件、东阿镇1件、玫瑰镇18件、洪范池镇14件、孝直镇13件、安城乡13件。及时查处冒用非禽养殖项目用地,纠正禽养殖用地项目不合理用地,并对养殖户进行宣传和政策疏导,鼓励其不占用可耕地,把项目安置在荒地或废弃地。
【矿产资源管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体要求,以矿业权市场建设为核心,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为目标,推进矿山企业的治理整顿、整合和砖瓦窑场的治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了资源、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矿业权审批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采矿权的登记、变更、注销工作,落实"一个报告、两个方案"的准入制度,要求新建和已建的矿山企业必须具备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否则,不予办理登记、变更等采矿登记手续。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及时对全县矿山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建立对矿山企业持有有效证件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回采率是否达标等事项的审查制度,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开发,实现了矿业秩序井然、有序、健康发展。
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 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市场,全面推进采矿权有偿出让改革,对新上采矿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实现了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建立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采矿权市场体系。 2004年挂牌出让采矿权28宗, 实现价款34.28万元; 2005年挂牌出让1宗, 实现价款35.86万元;2008年挂牌出让3宗,实现价款60余万元;2009年挂牌出让3宗,实现价款160.8万元。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做好全县矿山企业的延续、变更、闭坑登记工作,对现有持证延续的矿山,实行"依储量消耗、核定征缴费用"的方法,征收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7年收取采矿权价款1143.98万元, 其中2004年收取104.57万元、 2005年收取121.56万元、2006年收取91.75万元、2007年收取107.90万元、2008年收取218.82万元、2009年收取255.78万元、2010年收取243.6万元。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 按照"刹风治乱、全面规范、突出整合、绿色发展"的矿政管理思路,对全县115家企业的矿山及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保审批、企业设立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核查。 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到2008年底,矿山数量由整合前的115处减少到70处,缩减率39%,完成了矿山数量减少35处、缩减率达到30%的整合工作任务。2008年,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完成对矿山企业采矿权的配号工作。2009年,完成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坐标系(由1954北京坐标系转换为1980西安坐标系)的转换工作,为矿山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开展了重点矿区和重点矿种的专项整顿活动,主要针对"三区一线"可视范围和限采区,发布《平阴县关于清理整顿"三区一线"可视范围内露天采矿的公告》,对"三区一线"可视范围内的5家矿山企业,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许可证和工商登记;对限采区内的6家矿山企业,制定了矿区恢复治理规划,签订了限期开采协议书和矿山恢复治理保证书。开展砖瓦窑场专项整治,关闭不符合条件的砖瓦窑场18家;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实心黏土砖(瓦)的通知》,对24家实心黏土砖砖瓦窑场分期分批进行关闭,至2008年9月,全县实心黏土砖厂全部关闭。组织有关人员对关闭的砖瓦窑厂闲置土地进行了实地测量,与所在地村委协商,制定土地恢复治理规划,进行了恢复治理。引导实心黏土砖厂制定技术改造计划,转产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利用黄河淤泥、粉煤灰等建设新型墙体砖厂。2004年,按照《平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打破矿业权设置的乡镇界限,按照相对集中、集约开发、规模开采的要求,在规划的6个准采区内,集中建设了东阿邢沟和玫瑰高套两个建材小区,总规划面积38.39平方千米,储量约1.4亿立方米。建材小区经过初建、发展、规范阶段,初步形成了矿权设置相对集中、开采规模逐步扩大、生产技术不断改进、依法开采安全有序、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有力的局面。
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7年间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项目17个,累计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治理环境平面面积87.89万平方米,立面面积50.24万平方米,治理率49.72%。围绕破损山体治理,完善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与矿山企业签订治理责任书103份,增强了采矿权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建立了地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周传莹 郭恒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