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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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2010年3月,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简称县编委办) 与县人事局合署办公;2010年3月单独设置,为正科级单位,列入党委机构序列,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以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论证、报批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内设综合科、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3个职能科室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设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1个股级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工作人员8人。
2004年~2010年,县编委办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积极发挥机构编制的杠杆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和完善机构、职能、编制、人员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2004年,县编委办获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被授予济南市文明机关称号。
【机构编制管理】
2004年~2010年,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继续实行机构编制"三个一"(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编委一家行文)制度。7年设立、撤销、合并、调整机构84个,办理行政事业单位调人增人计划2200余人次。至2010年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327个,核定各类编制8540个,实有在职人员1.01万人,提前离岗人员250人。其中党政群机关47个,核定行政编制903个、机关工勤编制104个,实有在职行政人员707人、机关工勤人员104人、事业人员17人、提前离岗人员190人;政法机关4个,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99个、机关工勤编制28个,实有在职行政人员426人、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5人、提前离岗人员60人;事业单位276个,核定事业编制7006个,实有人员8785人。对符合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法人证书",实行每年年检制度,至2010年底,登记事业法人单位141个。
【县政府机构改革】
2004年~2010年,全县有两次大的县政府机构改革。第一次是2006年的县政府机构改革,政府工作部门变更名称7个,调整隶属关系4个,撤销县经济贸易局加挂的中小企业局牌子和2个事业单位,调整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等18项职能,调整理顺7个部门的编制13人,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理顺部门之间、条块之间、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第二次是2010年的县政府机构改革,把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严控机构编制作为改革重点,将原与县人事局合署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入党委机构序列,原垂直管理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新组建政府工作部门5个,变更名称2个,不再保留的政府工作部门7个;事业单位新建8个,改建或变更名称3个,撤销7个。重新制定和完善部门"三定"规定。
2004年~2010年平阴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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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类别 │ 党政群机关 │ 政法机关 │ 事业单位 ┃
┃ │ ├───┬────┬───┼────┬─────┬──┼────┬─────┬─────┨
┃ │ │ 机构 │ 行政 │在职人│ 机构 │政法专项编│在职│ 机构 │ 事业 │ 在职人数 ┃
┃ │ │ 个数 │ 编制数 │数 │ 个数 │制数 │人数│ 个数 │ 编制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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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 县直 │ 40 │ 481 │ 461 │ 4 │ 289 │418 │ 176 │ 4118 │ 5312 ┃
┃ ├───┼───┼────┼───┼────┼─────┼──┼────┼─────┼─────┨
┃ │ 乡镇 │ 11 │ 383 │ 315 │ 0 │ 0 │ 0 │ 212 │ 2699 │ 4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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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 县直 │ 40 │ 481 │ 457 │ 4 │ 294 │420 │ 185 │ 4229 │ 5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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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 │ 8 │ 383 │ 263 │ 0 │ 0 │ 0 │ 250 │ 2717 │ 4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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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 县直 │ 38 │ 481 │ 504 │ 4 │ 294 │421 │ 363 │ 6276 │ 9452 ┃
┃ ├───┼───┼────┼───┼────┼─────┼──┼────┼─────┼─────┨
┃ │ 乡镇 │ 8 │ 383 │ 232 │ 0 │ 0 │ 0 │ 35 │ 260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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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 县直 │ 38 │ 521 │ 486 │ 4 │ 440 │422 │ 247 │ 6249 │ 8965 ┃
┃ ├───┼───┼────┼───┼────┼─────┼──┼────┼─────┼─────┨
┃ │ 乡镇 │ 8 │ 383 │ 216 │ 0 │ 0 │ 0 │ 35 │ 260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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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 县直 │ 38 │ 537 │ 504 │ 4 │ 445 │408 │ 239 │ 6259 │ 8805 ┃
┃ ├───┼───┼────┼───┼────┼─────┼──┼────┼─────┼─────┨
┃ │ 乡镇 │ 8 │ 383 │ 219 │ 0 │ 0 │ 0 │ 35 │ 260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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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 县直 │ 38 │ 537 │ 461 │ 4 │ 475 │407 │ 238 │ 6308 │ 8658 ┃
┃ ├───┼───┼────┼───┼────┼─────┼──┼────┼─────┼─────┨
┃ │ 乡镇 │ 8 │ 383 │ 251 │ 0 │ 0 │ 0 │ 35 │ 260 │ 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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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 县直 │ 38 │ 550 │ 467 │ 4 │ 499 │426 │ 234 │ 6699 │ 8536 ┃
┃ ├───┼───┼────┼───┼────┼─────┼──┼────┼─────┼─────┨
┃ │ 乡镇 │ 9 │ 353 │ 240 │ 0 │ 0 │ 0 │ 42 │ 307 │ 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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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县政府机构调整后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工作部门(25个) 县政府办公室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济贸易局 教育局
科学技术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建设管理局(挂规划局牌子)
综合执法局 环境保护局 交通局 农业局 水务局 林业局
文化体育局 卫生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审计局 统计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派出机构(2个) 山东平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委员会
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8个) 旅游局 贸易服务局 粮食局 房产管理局 畜牧事业局
农业机械事业局 公路管理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挂招商局牌子)
2010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 县政府办公室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物价局牌子)
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县商务局牌子) 教育体育局 科学技术局
公安局 监察局(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挂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环境保护局 交通运输局 农业局 水务局
林业局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卫生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计局 统计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派出机构(1个) 山东平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8个) 旅游局 粮食局 畜牧事业局 农业机械事业局 公路管理局
平阴广播电视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济南平阴县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平阴商会)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乡镇机构改革】
2004年~2010年,全县有两次大的乡镇机构改革。第一次是2005年~2006年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2005年,乡镇区划调整合并,撤销栾湾乡、刁山坡镇、李沟乡、店子乡4个乡镇建制。区划调整后设平阴镇、安城乡、玫瑰镇、东阿镇、洪范池镇、孔村镇、孝直镇7个乡镇。2006年,随乡镇区划调整进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各乡镇机关设立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武部及团委、妇联、工会组织;统一设置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稳定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4个行政办公室。事业单位除农村中小学、卫生院外,设置财政所(挂劳动保障事务所牌子)、司法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5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7个乡镇核定行政编制295个、工勤编制19个、事业编制260个;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考录行政人员228人、事业人员260人。通过改革,行政机构比改革前减少20%,事业单位比改革前减少73.6%,分流事业人员843人。结合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国土资源、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将原乡镇设置的国土资源所、畜牧兽医站调整为县国土资源局、县畜牧事业局的派出机构,核定国土资源所编制46个、畜牧兽医站编制47个。第二次是2010年的乡镇机构改革。撤销平阴镇,成立榆山街道、锦水街道。根据《山东省乡镇分类办法和机构编制核定标准》,按照人口数量、财政收入、行政区域面积等数据,确定一类街道1个(榆山街道),二类乡镇、街道6个(安城镇、玫瑰镇、东阿镇、孔村镇、孝直镇、锦水街道),三类乡镇1个(洪范池镇)。二、三类乡镇各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稳定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4个党政工作机构,设置财政所、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两个街道各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稳定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5个党政工作机构,设置财政所、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6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核定行政编制353名、事业编制307名。结合乡镇机构改革,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由原来的
乡镇事业单位调整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在乡镇行政人员中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选调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原乡镇司法所在编事业人员由各乡镇安排到新设立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刘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