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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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纪要】
2004年5月,县政府制定意见,加快平阴县行政运行体制和机制创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清理平阴县408项行政许可规定、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收费,推行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制度,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一条龙服务,提高行政效率。
2005年3月,县政府制定规定,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和项目合同制,确保工程质量,注重投资效益。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严格的立项、审批制度,对社会、经济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立项前组织专家论证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另外还对项目计划、建设管理等制定详细的规定。
2005年5月,县政府制定措施,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产品竞争力。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科研立项、银行贷款等方面优先安排,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新创一个名牌产品,给予企业一定奖励,建立健全企业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信誉建设,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网络。
2005年5月,县政府制定措施,促进玫瑰产业的发展。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健全良种繁育、技术推广体系,制定完善玫瑰花质量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培植发展龙头企业,提高精深加工能力。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培植玫瑰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通过各种媒体,采取举办玫瑰文化艺术节、玫瑰产品展销会等形式,提高玫瑰品牌知名度。采取财政资助、民间参与、企业出资的方式建立玫瑰花加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加大对玫瑰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
2006年10月,县政府制定措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资1990万元,发展平原蔬菜开发面积1300公顷,全部实现道路硬化、水利节水化、产品无害化,硬化道路32.5千米,新打、修复配套机井29眼,铺设地下电缆30千米,铺设低压管道5万米,安装水肥一体化微灌工程30套。 累计推广配方施肥36万公顷,对300个蔬菜大棚实施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建户用沼气池2000个, 发展良种薄皮核桃800公顷,栽植核桃70万株。发展油用玫瑰基地133.33公顷,栽植玫瑰花44万株。以境内国道、县乡道路和济平干渠以及林网建设为重点,每侧建设100米的绿化带,新建完善绿色通道260千米,植树150万株,建成速生丰产林带2000公顷。重点搞好"1021"奶牛饲养模式的推广,建设畜牧小区66.67公顷,累计133.33公顷,奶牛养殖规模2万头。投资1327万元,主要实施圣母山小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和东阿镇南坛土地整理项目,发展猪沼果、猪沼菜等沼气生产模式,推广"一池三改"。重点除险加固东阿、花石崖、罗宅、大荆山等26座小型水库。
2007年2月,县政府确定建立县职业教育中心。包括:将县职业中专、县教师进修学校(成人中专)、农业广播学校平阴分校、县卫生学校和县劳动技校所有资源进行整合,在县城锦东新区建设县职业教育中心,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隶属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负责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培训工作。被整合学校人、财、物整建制并入中心,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统一使用。根据县职业教育中心规模、岗位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核定、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被整合学校现有在编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全部并入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和使用。被整合学校的土地、校舍、设备等所有财产及债权债务全部划归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行统一核查、统一处置,置换的资金全部用于职业教育中心建设。
2008年5月,县政府制定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和鼓励投资者在平阴县投资兴业,加快平阴县经济社会发展。在山东平阴工业园区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和容积率达到国家标准的工业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把土地出让给投资者,每公顷收取费用不低于39万元,其余费用按项目财源构成由县、乡镇财政分别承担;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超过1亿元的工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更优惠的供地政策。在山东平阴工业园区和经县政府批准的重点乡镇工业园区投资的工业项目,免缴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构成县级以下收入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形成地方财力2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第1年至第8年按其上缴税收所形成地方财力的50%给予扶持。新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的中试项目、成果转化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及其仓储项目,前款财政扶持政策可延长至10年。平阴县项目落地方或合作方代行办理引进项目从立项到生产经营前的所有手续,所需费用由代办方与投资方协商解决。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办企业,由平阴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优先提供贷款担保。
2009年4月,县政府制定《平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暂行)》。以县为单位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者(以下简称参合者)必须以本户家庭全体成员为单位参加。参合者的个人出资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扶持的资金,由各行政村村(居)委会或者其户口所在单位于当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筹齐后缴驻地乡镇(办事处)财政所,由乡镇(办事处)财政所解缴至县财政局新型农村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对农村居民中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特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依照农村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由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实行封闭式统一管理,不得挤占挪用。本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300元,本县以外省内的市、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400元,省内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500元。本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200元,按住院医疗费的60%补偿。参合者一个筹资年度的医疗费用补偿最高额为3万元。
2009年5月,县政府制定政策,调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推进县域经济整体素质和运行质量的提高。对企业申报上市过程中,因规范企业利润、税收,形成地方财力增收部分,由县财政部门以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的方式给予等额扶持;对申报上市的企业,在企业申报上市期间加快膨胀规模的,视其资金需求情况,给予一定规模的贷款贴息扶持;企业因上市发生的土地、房产、车船等权证变更,只收取工本费;企业发行股票、直接融资资金80%以上用于本县投资发展的,以及企业通过借壳、买壳、吸收合并等形式上市,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平阴县纳税的,对企业法人代表给予100万元奖励。
2009年5月,县政府制定奖励政策,调动各方面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加快平阴经济社会发展。对内资项目根据考核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按照分段计奖、最高封顶的办法确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外商独资项目(含港、澳、台资)按验资报告确认外资额的1%给予引资人一次性奖励;中外合资、合作项目,根据内外资投资比例,分别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计算兑现奖励。奖励金额折合人民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
2009年5月,县政府制定政策,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含扩产项目)、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建设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参与承担国家生产标准制定,争创省以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对符合本规定的,按年度分类分奖项予以奖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项目建设期内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县本级财政扶持的单位,不列入奖励范围。对当年实交税金贡献地方财力未达50万元(含50万元)的企业,不列入奖励范围。企业创新项目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贸委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并鉴定验收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企业技术改造奖项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申报条件为技改项目竣工投产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3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本数)、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本数)。企业建设的技术中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被新认定为市级的,给予通报表彰。企业制定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制定的产品生产标准,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为国家标准的,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产品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或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奖励20万元;被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认定为山东省名牌产品或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奖励10万元;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认定为济南市名牌产品或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认定为著名商标的,给予通报表彰。完成节能降耗责任目标的重点用能企业,年节能1000吨以上、500吨~1000吨(不含本数)、200吨~500吨(不含本数)标准煤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获省节能先进企业或通过省级以上清洁生产审核认定的,奖励3万元。企业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总量低于年度计划指标60%以上、30%~60%(不含本数)、20%~30%(不含本数)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被评为省级以上环境友好企业的,奖励3万元。
2009年9月,县政府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内容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可以利用企业闲置土地或在片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中以插建、混建的方式实施,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产权关系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以划拨的方式供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或者用于其他用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做抵押,向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开发建设单位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或者由县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机构直接组织建设。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和公示制度。
2009年9月,县政府制定政策,加快城中村改造,提高城中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力争用3年~5年时间,将县城主城区建设成为现代化文明社区。包括:城中村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可打破村庄界限,实施村庄整合。城中村改造由乡镇(办事处)政府组织,村级具体实施,各村是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主体,村改造先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再进行商业开发。城中村村民住宅安置用地,可以保持农民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也可以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土地处置后的政府收益主要用于城中村外围的基础设施建设。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只能用于本村村民安置或在本村集体内部流转;国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可按有关规定入市交易。对城中村的规划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也明确了优惠政策。
2010年4月,为进一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制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主要举措:通过设立立项扶持资金,争取上级项目投入,专列县级配套资金,采取多元融资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和项目融资财政担保机制,增加社会资金投入,扩大农业保险、专业银行信贷向农村延伸,增加农业信贷投入,通过整合资源、打捆安排、集中使用等措施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重点扶持玫瑰、畜牧、蔬菜及核桃、苹果为主的经济林果等特色主导产业;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化经营,鼓励创建品牌;扶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扶贫开发、能源建设、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畜良种补贴等农业政策性补贴。
【十件实事】
2008年县政府要办的十件实事 1.城镇建设举措。争取市投资500万元~1000万元,扶持玫瑰镇、孝直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小城镇建设进程。2. 饮水安全举措。投资1640万元,解决52个村、3.3万人的饮水问题,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8%。3.村庄整治举措。整合资金1130万元,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全面完成100个重点村的村内主干道路硬化任务,并提高绿化、亮化、净化水平。4.新能源发展举措。投资1200万元,新发展太阳能、沼气用户5000户,总数达2万户;投资500万元,建成电气化村17个,总数达21个。5. 生态富民举措。投资500万元,绿化荒山333.33公顷,建设绿色通道200千米,完成退耕还林还果667公顷。6.保险助农举措。安排县以上财政资金120万元,扶持农民参加小麦、 奶牛和生猪政策性保险。 7. 保障救助举措。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标准由960元提高至10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50元;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到80%以上。8.公益电影下乡举措。由县以上财政出资,为每个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9.医疗惠民举措。将新农合财政补贴资金全部改由县以上财政负担,农民参保率进一步提高。10.市场拓展举措。推进"万村千乡"农村市场工程,新建、改建5处乡镇综合超市和50个标准化农家店,标准化农家店行政村覆盖率达75%以上。
2009年县政府要办的十件实事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贴每人由60元提高到80元,建设两处社区卫生服务站。2.启动建设4处农民新型社区,新建住房1000户。3.实施田山灌区续建工程,改善灌溉面积1333公顷。 4. 整理土地4133公顷,新增耕地467公顷。5. 推进能源沼气建设,新建沼气池3000个。6.完成锦东小学一期工程,9月投入使用。7.规划建设县综合性文体中心,整修玫城公园,修建5处居民休闲娱乐小广场。8.城区规划建设廉租住房2万平方米,农村实施贫困残疾人百户安居、生态助残工程。9.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二期工程。10.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扩大城镇非就业居民医保覆盖面。
2010年县政府要办的十件实事 1.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解决4万人饮水入户问题;进一步改善饮水处理工艺,提高城区水质。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20元,其中财政补贴由80元提高到100元;建设县医院外科综合楼和环秀山庄、工业园区两处社区卫生服务站。3.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配套完善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力争3年投资1.5亿元,全面提升校舍标准化水平,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4.投资3亿元,新建农村住房2500套、30万平方米;整理土地2400公顷,新增耕地267公顷。5.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扩大覆盖面,保障人数达全县农村人口的3%。6.建设启用安养院、光荣院,逐步使全县五保孤老、优抚对象、孤老残疾人实现集中供养。7.大修改造振兴街,改善通行条件,提升道路两侧容貌环境。8.改造环秀公园环山路。9.建设启用青少年活动中心;规划建设县综合文体中心。10.规划建设治安交通和城市管理动态监控平台,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2011年县政府要办的十件实事 1.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使全县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全部领取到基础养老金。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130元提高到200元,其中财政补贴由110元提高到170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3.建设县医院外科综合楼,启动中医院新址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就医环境。4.进一步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保障人数达到1万人。5.建设完善18个新型农村社区,新建住房6000户、80万平方米。6.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3.6万人的饮水质量。7.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实验小学锦东校区二期工程和实验中学教学楼建设。8.新建保障性住房9000平方米,使更多的城镇低收入居民享有住房保障。9.大修改造振兴街,进一步改善通行条件、提升路域环境。10. 综合整修县学文庙,改造提升玫城公园,启动建设县文化艺术中心。 (周 伟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