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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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围绕行使好宪法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召开常委会会议61次,主要听取审议"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编制、基本建设资金运作及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向银行贷款、"三农"、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劳动就业、依法行政等工作汇报。至2010年底,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五委两办,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有工作人员28人。
【决议决定】
2004年~2010年,县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重点原则,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全县重要工作、重大规划等作出决议决定6项。2005年11月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平阴县实际,作出《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2006年6月1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审议县政府关于平阴县"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县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四五"依法治县纲要说明的汇报,作出《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贯彻实施〈平阴县"四五"依法治县纲要〉的决定》;2007年3月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平阴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认真审议规划,作出批准《平阴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决定》;2009年4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基本建设资金运作及2009年度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向银行贷款有关情况的汇报,作出《平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政府2009年度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向银行贷款的决定》;2009年9月1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平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济南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的决定》。
【工作监督】
2004年~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44项。在宏观经济方面,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财政审计、财政转移支付拨付及使用情况、外经外贸、工业企业改革与科技创新工作等工作汇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财政审计、基本建设资金运作及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向银行贷款、金融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业企业三产剥离、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情况及"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等工作汇报。在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畜牧和禽流感防治、国土资源管理、农机化管理、"三农"、奶业富民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汇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工作汇报。在社会事业方面,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人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阴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等工作汇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劳动就业、科技、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汇报。
【法律监督】
2004年~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14次,监督检查了1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了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座,组织收看了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集体学习电视电话会议,先后执法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济南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调研视察】
2004年~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209次,形成调研视察报告50篇,其中全县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情况等4篇调查报告被县委转发。在宏观经济方面,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视察了县域骨干企业及破产重组企业运行情况、平阴工业园运行情况;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视察了工业企业续建、新上项目进展、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招商选资、节能减排、工业企业二三产分离、骨干企业新上技改项目建设进展等工作。在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视察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防汛、秋收秋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蔬菜食用菌生产、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视察了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防汛和雨季造林、农业基础设施暨农民新型社区建设、春季农业生产、雨季造林和退耕还果、新农村建设、农村集中供水入户等工作。在社会事业方面,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视察了生态示范县建设、南水北调工程济平干渠工程、济菏高速公路建设、行政服务大厅、供热筹备、交通、城建、教育、妇幼保健、食品安全、征兵等工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视察了敬老院建设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环境绿化、卫生、国道220拓宽改线工程及城内片区改造、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防汛、人口普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工作。
【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做到任命前进行法律考试,任命后强化监督,把开展述职评议作为监督干部的有效形式,成立评议机构,着重指出被评议人员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提出建议和要求。2004年~2010年,依法任命县政府副县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县法院副院长和审判人员、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检察人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9人,免职83人,分期分批述职评议了县政府23个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代表工作】
2002年12月26日为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日, 全县25万选民在91个选举大会、464个投票站、378个流动票箱参加投票。选举县十五届人大代表190名,其中工人代表25名、农民代表85名、干部代表38名、知识分子代表37名、军人代表3名、其他劳动者代表2名;非党代表76名;妇女代表53名;上届代表63名;大专以上学历代表80名;36岁~55岁代表148名。
2007年下半年,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县委成立领导小组,县乡分别成立选举委员会,县直各大系统、驻平阴单位成立选举工作指导组。11月10日为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选举日,全县26万选民在87个大选区、432个投票站参加或委托投票。选举县十六届人大代表184名,各乡(镇)、办事处选举新一届代表485名。在县人大代表中,公务员代表44名、企业负责人代表8名、工人代表20名、农民代表75名、知识分子代表32名、军人代表2名、其他劳动者代表3名;非党代表59名;妇女代表44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上届代表85名;大专以上学历代表86名、36岁~55岁代表149名。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开展"实践三个代表、人大代表做模范"主题活动,激励代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等活动,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解决问题。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代表中开展"创建和谐社会,我为平阴添彩"主题活动,广大代表按照要求,以"察民情,献良策,议大事,促发展"为重点,争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建言献策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和爱岗敬业的模范。
【议案办理】
每年人代会期间,大会成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意见,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处理情况。人代会后,及时分类汇总,印制分类表册,会同县政府、县政协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集中交办会,确定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限,确定重点意见建议。年中,会同县政府督导检查承办单位的重点意见建议,查看办理情况;结合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视察议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下半年在人大常委会议上听取县政府办理情况报告。2004年~2010年,实行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定期把建议办理情况和代表满意率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代表提出的361件建议全部办复,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重点督办了一些关系到民生和社会发展的建议,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建议办理情况,让办理部门负责人当面答复代表,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老220国道维修,山区人畜吃水,汇河危桥改建和青龙路、锦水河、振兴街综合整治,增设7路公交车站点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建议均得到较好办理。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有关规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2004年~2010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09件(次)。
【宣传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在县电视台开办了《代表风采》专题栏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之际出版了《平阴人大五十年》一书。2004年~2010年,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和理论文章1972篇,有20多篇作品先后获全国人大报刊好新闻,省、市人大好新闻和省人大纪念地方人大设立30周年评选活动优秀作品等奖项,并连续多次被省人大常委会评为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其中《请给乡镇人大主席一点关爱理解》获中国人大好新闻一等奖、山东省人大好新闻一等奖,《人大工作要彰显民主性》《代表要有赶考意识》《惠民工程怎么样?代表来当"主考官"》《数字背后的民生和发展》《人大督查上下联动,"五五"普法成绩斐然》等作品分别获济南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一、二等奖。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摄影图片评选活动",把反映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图片、音像作品进行汇总,获作品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基层人大工作】
2004年10月,地方组织法修订后,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2006年8月,县乡机构改革,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或专职设置。2007年下半年,县乡人大同步换届,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的,配1名专职副主席;不兼任的,配1名专职主席。7个乡镇人代会选举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7名、副主席7名,选举镇长7名、副镇长28名。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县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为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004年~2010年,各乡镇组织代表活动178次,向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398条。(王晓楠 曹润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