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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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县环境保护局是平阴县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002年1月列入政府序列,成为政府组成部门。至2010年底,有在职干部职工85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人员53人、自收自支人员28人、差额4人。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环境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政策法规科、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科、纪检监察督察科和孔村环保所9个行政科室,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两个全额事业单位和科技推广站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设事业单位中,有专业技术人员4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27人。
2004年~2010年,县环境保护局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县为载体,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强力推进防污减排,积极推进生态县建设,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加大污染源控制和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力度,环境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环境质量逐年改善。2007年1月,平阴县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成为全省获此荣誉的20个县市区之一。县环境保护局先后被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环境保护厅表彰为全省先进县(市)区环保局,连续两年被市政府表彰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先进单位、济南市文明单位标兵单位。
【工业污染治理】
2004年~2010年,平阴县始终坚持将结构减排作为减排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相关政策,落实清理、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通过上大压小等措施,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的步伐,通过"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使环保工作逐步实现"多还老账、不欠新账"的目标。先后关停小造纸企业6家、"十五土小"(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小土焦、小土硫黄、小电镀、小漂染、小农药、小选金、小炼油、小炼铅、小石棉、小放射、小炼汞、小炼砷)企业19家、酒精生产线1条和"三石"(小石灰窑、小石子厂、小砖厂)生产企业42家。根据平阴县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情况,将COD减排的重点放在结构调整上,逐步取缔全县地瓜淀粉加工点。2004年,关停地瓜淀粉加工户66家,"三石"生产企业33家,对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平阴县医院废水实施限期治理。2005年,关停地瓜淀粉加工户151家,关停洪范池镇鑫盛源板条加工厂电镀生产线、孔村镇东天宫村姬长臣土法炼油点两家"十五土小"企业。2006年,关停地瓜淀粉加工户68家,关停平阴县电镀协作中心、平阴鸿易配件加工厂电镀加工项目两家"十五土小"企业。2007年,关停地瓜淀粉加工户80家,对平阴利昂染料有限公司废气,济南弘正科技有限公司、平阴县中医院、 济南绿安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实施限期治理。 2008年, 关停10家淀粉加工户,实现COD减排157.18吨。2009年,采取措施关停剩余10家淀粉加工户,实现COD减排161.45吨。同时,认真落实二氧化硫的结构减排措施,淘汰热电厂3台35吨锅炉;淘汰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10吨锅炉2台、20吨锅炉1台、25吨锅炉1台;淘汰平阴鑫源钢铁有限公司4套8座20吨电炉。2010年,关停5家小淀粉加工企业,实现COD减排83吨;济南琦泉热电公司2台130吨锅炉脱硫设施正常运转,减排效应已经体现。2004年~2010年,在农村建设沼气池9500个,替代19000吨燃料煤,实现二氧化硫减排559吨。至2010年底,平阴县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在4311吨以内,COD控制在3336吨以内,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根据平阴县地处黄河及南水北调沿岸环境敏感区的特殊位置的现状,加大建设项目初审力度,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先算、后审、再批"的审批程序,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严格控制新上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新上建设项目做到以新带老,减少企业自身或区域的排污总量,有效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2004年~2010年,审批各类建设项目479个,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项目6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或自然资源开发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执行率达到100%,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大气环境质量】
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决定了平阴县环境空气污染特征为煤烟型。2004年~2010年,全县环境管理和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城区供热面积和气化普及率不断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部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但由于平阴县周围生态环境脆弱,森林覆盖率低,山体裸露较多,加之近年县城建设量大面广,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平阴县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
2004年~2010年平阴县主要污染物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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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二氧化硫(mg/?) │ 二氧化氮(mg/?) │ 可吸入颗粒物(mg/?) │ 降水PH值 │降水采集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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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0.048 │ 0.031 │ 0.088 │ 6.50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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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0.036 │ 0.029 │ 0.070 │ 6.03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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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0.033 │ 0.025 │ 0.068 │ 6.99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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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0.032 │ 0.025 │ 0.071 │ 6.70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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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0.034 │ 0.027 │ 0.072 │ 6.8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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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0.034 │ 0.027 │ 0.074 │ 6.6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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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0.034 │ 0.027 │ 0.077 │ 7.11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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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 2004年~2010年,县城主要饮用水源地东关水井、前寨水井水质良好,23项监测指标均达到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Ш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 2004年~2010年,平阴县地表水监测6个流域10个断面,其中浪溪河水质良好,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城西洼水质、汇河水质、黄河水质2010年较2004年有明显改善。
浪溪河为平阴县水源保护地,水质良好,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黄河为平阴县的过境河流,且黄河出入境断面污染指数相近,其污染主要由于上游排污造成;城西洼是县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汇聚地,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入,造成城西洼较重的污染;汇河为平阴县过境河流,主要污染物在入境断面陈屯和出境断面展小庄没有明显变化,且汇河平阴段沿岸没有工业废水排入,因此汇河平阴段污染主要由上游排污所致;南水北调多为雨水死水,没有有机污染,但由于落叶腐烂、水生生物生长等原因导致化学需氧量等项目超出国家标准;玉带河由于雨水不丰富已经断流。
【环境监察】
环境执法监督工作是履行环境管理职责最基础、最基本的支撑力量,是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也是环保部门的立足之本。2004年~2010年,县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当好主干线的排头兵,做好主战场的生力军,唱好大舞台的主角色,用"铁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历史性转变。
依法行政 2004年~2010年,每年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管"四个办法"(《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办法》《全省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办法》《全省17个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管办法》)的要求,加大对全县工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力度,提高监察频次,对污水处理厂每天进行一次现场监察,对省控的8家企业每旬进行一次现场监察,对市控、县控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察。2008年,投资150万元建设环境监控中心和视频会议室,对8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对国控省控重点排污企业的24小时监控。力促污染企业加大技改投入,不断维护完善治污设施,在确保污染物外排稳定达标的同时,逐步实现污染总量减排。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加大对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布局不合理的"三石"企业、"十五土小"企业、畜禽养殖业、屠宰加工业和秸秆禁烧的环境监察。2004年,完成重点企业监理巡查280厂次。2005年,完成重点企业监理巡查300厂次,关停151家小地瓜淀粉加工企业。2006年,完成重点企业监理巡查500厂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421台(套)次,对违法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12份,依法取缔两家小电镀加工点,关停68家地瓜淀粉加工户、10余处"三石"生产企业。2007年,完成重点企业监理巡查467厂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298台(套)次。2008年,完成重点企业监理巡查526厂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322台(套)次。2009年,完成重点企业监理巡查618厂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364台(套)次。2010年,完成重点企业监理巡查660厂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376台(套)次。重点加大对孔村炭素企业聚集区的环境管理,为辖区内企业建立一企一档,督促各炭素企业在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醒目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标志牌,炭素聚集区21根烟囱统一喷刷公司名称和烟囱编号;大力推行环保设施专用电表,6家炭素企业焙烧炉电捕焦油器、煅烧炉脱硫设施、成型车间小电捕全部安装专用电表,大大提高设施运转率,同时督促炭素企业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炭素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综合整治取得良好的效果。
排污收费 2004年~2010年,县环境保护局认真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严格依照排污费征收程序,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拓展征收面,扩大征收源,提高征收额,排污费征收数额逐年提高,征收排污费近2500万元。200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标准要求,在全省没有先例的情况下,率先对肥城石横电厂征收粉煤灰排污费,对233家单位征收排污费290万元,2005年对272家单位征收排污费300万元,2006年对145家单位征收排污费340万元,2007年对190家单位征收排污费410万元,2008年对116家单位征收排污费近500万元,2009年对99家单位征收排污费600余元,2010年对103家单位征收排污费790万元,均做到依法、全面、足额、按时征收,征收面和征收率均达到100%,真正实现以收促治、以收促管、以收促环境质量改善的目的。
【环境监测】
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是县环境保护局下属的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县境内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社会服务性监测工作,属国家三级监测站。2009年投资60余万元进行实验室改造。至2010年底,实验室面积达300平方米,职工10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环境空气、水质、噪声的质量监测及锅炉烟气、工艺废气、废水、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等监测项目126项。2004年~2010年取得环境质量、污染源、服务性监测数据9.1万个。
【生态环境建设】
全国生态示范区创建 2002年,平阴县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第七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县长任组长的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编制《平阴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形成党委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环保部门牵头运作、各职能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模式,通过实行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建设与环保目标责任书三项工作捆绑在一起,同分解、同调度、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措施,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优化生态环境为宗旨,以发展特色农业和创汇工业为核心,实施清洁生产、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蓝天碧水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四大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县资源利用效率及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06年9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检查验收,并于2007年1月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实现了全县环保工作的重大突破。
生态县建设 为促进平阴县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生态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省的有关要求,2005年3月,委托山东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编制《平阴生态县建设规划》,2005年12月,通过济南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专家评审。2006年7月,省环保局批准平阴县为全省第三批生态县建设示范县建设地区。2007年1月10日,《平阴生态县建设规划》经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3月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平阴生态县建设规划》;3月29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平阴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平阴县生态县建设正式启动。
2004年~2010年,平阴县坚持把建设生态县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按照生态省建设要求,每年都对生态县建设指标进行分解,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平阴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具体指标和完成任务的标准、时间逐一量化,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并将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部门年底政府考核工作中去,对生态县建设实行"挂图作战"工作法。通过"一图一表"(生态建设指标体系图和任务分解表)对重点指标和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和分解,做到阶段目标任务、时间序时进度、责任部门"三个明确",使平阴县生态县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生态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7年间,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0.78平方千米,水土流失治理率74.71%;矿山开发破坏土地恢复治理率79.36%;全县林地面积2.18亿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0%;县城绿化面积80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14%;农村集中供水率89%,农村饮用水合格率100%;全县化肥使用强度下降到250.3千克/公顷,经认证的国家及省市级无公害农产品29个、绿色食品2个,经认证的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2.36亿平方米。先后开展国家级及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县级生态文明村等创建活动。2007年1月,平阴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2010年,玫瑰镇、孝直镇、孔村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004年,与县文明委、农业局联合启动以"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水、改厕、改厨)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至2010年底,全县有市级生态文明村38个、县级生态文明村104个。
【环境宣传教育】
2004年~2010年,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生态县、污染减排、秸秆禁烧等全县环保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环境宣传的先导作用和环境教育的基础作用,创新宣传举措,拓展宣传途径,以"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和环保下乡为契机,扎实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科学发展,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协调组织开展环境文化活动,组织指导业余文艺工作者创作环保文艺节目。组织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至2010年底,全县有省、市、县各级绿色学校70所,其中省级7所、市级40所;省、市各级绿色社区4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3个;县实验中学、平阴中学两个全国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毛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