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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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60元,农村低保标
准由每人每年650元提高到850元; 开展低保普查,普查后全县共有579户1612人纳
入城镇低保,468户1000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159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 2006年4月开展"五保"普查, 全县共有"五保"对象1026人,
占农村总人口的4‰, 其中集中供养471人,占"五保"老人总数的46%;对平阴镇、
东阿镇、 孝直镇、孔村镇和洪范池镇5处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新增建
筑面积1.2万平方米,床位626张,新入住"五保"老人148人,全县集中供养率达62%。
救灾救济 制定了平阴县《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下拨救灾救济款125万
元;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筹集资金50余万元。春节期间开展了"
千人关爱活动",支付救助金13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000余人。出台了《平阴县城
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为患大病五保户、贫困农民家庭和"三老"(老烈
属、 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优抚对象450户实行了大病医疗救助,支付救助金
35万元。
慈善事业 2006年10月18日,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姜大明做出批示:"发展
慈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平阴的工作经验,值得各地借鉴。"10
月22日,全省慈善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平阴县召开,会议对平阴县的做法给予充
分肯定。一是创建了独具特色的慈善组织模式。全县8个乡镇(办事处)、346个村
(居)全部建立了慈善机构,成为全省第一个将慈善机构普及到村(居)的县(市)
区。 二是多措并举抓募捐。累计募集善款1520万元。三是大力开展"个、十、百、
千、 万"品牌救助项目,全县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32万人次,支付善款1080万元。
全年依托"爱心慈善超市", 对1002户特困群众实施了救助, 其中救助城镇特困户
268户,农村特困群众710户,麻风病人24户。老年公寓建设进展顺利,整个公寓占
地22.67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床位6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