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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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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定土地联产承包
至1983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平阴县普遍推开,其具体办法是:除果园、鱼
塘、林地、"四荒"等实行专业承包外,其余土地按人口分配到户,所有权归集体,管
理权、收益权归农户。农户除上交国家定购粮、农业税和集体提留外,剩余部分全部
归自己所有。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自发投入人
力、物力和财力,打井、修渠,购置生产资料,用科技指导生产,农业生产得到迅速
恢复和发展。到1985年,农产品产量大大提高,粮食公顷产量由原来的2250多公斤提
高到3000多公斤,鱼、水果等农副产品也从无到有,农民生活得到普遍改善,农民手
里有了余粮有了钱。1985年,平阴县开展第一轮土地承包,承包期15年,村集体与农
户签订了承包合同。1988年后,在部分村对农户联产推行了"两田"(口粮田、责任田)
制。到1993年,中共中央再次颁发文件要求对土地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
的"双层经营"体制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 土地承包期一般为15年,并留出适当"机
动田"以解决人地矛盾, 一般3年小调整1次。1996年后,由于土地调整频繁,部分农
户出现"耕而不养"现象,不愿对土地进行大的投入,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掠夺式"的经
营。为解决此类问题,在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基础上,1998年,全县开展第
二轮土地承包, 推行"延长土地承包期三十年不变"政策。至2003年底,有303个村完
成了土地延包工作,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87.6%,共签订土地承包合同7.2万份,颁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8万份。在搞好土地延包工作的同时,按照"坚持土地所有权、
稳定土地承包权、 放活土地使用权"的基本原则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
农户进行土地流转, 截至2003年底,全县进行土地流转的村有149个,5893户,流转
面积为1025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3.7%。
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1988年后改原来收付记账法为借贷记账法,县制定统一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实
行账目与钱物分管制度; 资金开支审批制度;公开账目制度;财务审查制度;乡镇"
双代管"(账目、 资金)制度;统一会计账簿、统一会计核算方法、统一会计报表和
档案管理制度;村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由县经管站及县财政部门负责财务监督。
实际工作中采取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方式,每村都成立了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其
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各村按本乡镇安排的报账时间制定固定的民主理财日。每季度
第一个月10日,在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内张榜,逐笔公布上季度的全部财务收支情况。
1987年李沟乡经管站率先实行"村账乡管",后来在全县普遍推开。到1997年,孔
村镇经管站又在此基础上,推行了账目、资金"双代管"制度。
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
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的经营形式在农机、水利、科学普及等方面造
成了一定困难,制约了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1988年前,部分农户开始独户或联户
购置农业耕作机械、排灌机械,除自用外,对其他农户进行有偿服务。1988年后,县
乡政府及农业部门不断总结群众经验,建立各级各类服务组织。如:平阴地瓜加工协
会、各乡镇政府抽调部分技术人员建成示范基地等。1998年开始,县农机局成立了平
阴县农机示范作业队,设立了"农机110"的服务热线,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
帮助进行技术指导和维修机具, 及时快捷地为农民服务。1999年9月,县农业局系统
开通了"农技110服务热线",至2003年共接受电话咨询3537人次,现场办公120余次,
来人咨询203人次。
1982年以来, 平阴县一直是农业部基点调查县,设有基点调查点9个,负责农村
农业基本情况调查, 自1993年至2003年获得农业部基点调查先进个人、集体分别为9
次。2002年5月县农业局成立信息科,当年为部分种植、养殖、加工大户配置了"视信
星"I-128型机顶盒。2003年农业局购置电脑30余台,建立《平阴县农业科技信息网》。
各乡镇相继购配了电脑等上网设备, 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站13处,发展农村信息员120
余名,每年举办一次农村信息员培训班,并邀请有关专家授课,进行电脑基础知识和
信息采集、发布等培训。每年收发各类经济信息2000余条,特别是2003年"非典"期间,
对店子乡无公害马铃薯、洪范池镇无公害苹果、孔村镇绿色葡萄和全县玫瑰花的销售
发挥了作用,其中全县3/5的玫瑰花和2/3的马铃薯通过上网发布信息销往全国各地。
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992年前,农民负担问题不很突出。县乡财政包干后,部分乡镇出现了向农民乱
集资、乱摊派、超标收取"三提五统"等现象,致使农民负担逐年加重,上访案件逐年
增多,1998年全县农民人均负担高达134.21元。1999年后,平阴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
记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具体业务由县经管站负责。每年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两次
检查,同时加大减负力度,清理各种不合理的涉农收费项目,接受群众监督,连续两
年零上访, 使减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02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即取消"三提五
统"的收取,改为"两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和附加及一事一议,核定税改标准,
填写农民负担卡,各种赋税一目了然,当年农民人均负担95.21元,比税改前减39元,
减负率29%。2003年,对特困户和70岁以上老人实行减免税赋政策,全县共减免135万
元。取消特产税,暂停收取公益事业金,全县农民人均负担77.4元(停收公益事业金
326万元) , 比税改前减少56.81元,减负率42.3%;比2002年减少17.81元,减负率
18.7%。2004年,平阴县确定了每年减征农业税3个百分点,共为农民减轻税赋1200多
万元,人均减负34元,人均负担由费税改革前的134.2元降为41.8元,减负率达69%。
制定了《平阴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2005年平阴县农业
税及附加全部减免,农民种地实现了零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