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 平阴县在全县党员、 干部中开展"做人民好公仆"宣传教育活动。
评选范围为:县乡(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市属驻平阴各单位
的全体党员、干部。其评选条件为: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群众观念,
坚持群众路线,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作风上深入群众,在
行动上服务群众。立足本职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
拥护。评选方法为:县成立以省、市、县人大代表为主,吸收多方面群众代表组成的"
人民好公仆"评选小组。 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评出一名候
选人,上报所在党委,党委再评出1至2名候选人,推荐给县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把候
选人的材料通过媒体公布, 然后进行投票表决。该项活动共进行3年,全县共评出了
16名"人民好公仆",向市里推荐5名,其中1名被评为"济南市人民好公仆"。对评选出
的好公仆,由县委、县政府进行命名表彰奖励。对"人民好公仆"的事迹,在县电台、
电视台进行广泛宣传,并组成"人民好公仆"报告团到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巡
回报告。
第一辑 人民好公仆评选活动
1998年5月, 平阴县在全县党员、 干部中开展"做人民好公仆"宣传教育活动。
评选范围为:县乡(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市属驻平阴各单位
的全体党员、干部。其评选条件为: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群众观念,
坚持群众路线,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作风上深入群众,在
行动上服务群众。立足本职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
拥护。评选方法为:县成立以省、市、县人大代表为主,吸收多方面群众代表组成的"
人民好公仆"评选小组。 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评出一名候
选人,上报所在党委,党委再评出1至2名候选人,推荐给县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把候
选人的材料通过媒体公布, 然后进行投票表决。该项活动共进行3年,全县共评出了
16名"人民好公仆",向市里推荐5名,其中1名被评为"济南市人民好公仆"。对评选出
的好公仆,由县委、县政府进行命名表彰奖励。对"人民好公仆"的事迹,在县电台、
电视台进行广泛宣传,并组成"人民好公仆"报告团到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巡
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