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农村卫生室 资料库:平阴县情资料库 章节:《平阴县志》(1988—2003)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article/59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article/59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8年,全县共有农村卫生室472处,其中村集体办448处,医生卫生员联办4处, 乡卫生院设点3处,个体开业17处;共有乡村医生663人。1998年,对农村卫生机构实 行"三制、五统一"(即:乡村医生实行统一聘任制、工资制、退休制;对卫生室管理 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代购分 发) 的乡村一体化管理,将原来注册登记的331个村卫生室合并成96个村卫生所(农 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聘用乡村医生596人。2002年,根据县卫生局提出的"两项改革" (人事分配改革、药品招标集中采购改革)和"两个工程"(农村卫生网建设工程、食 品卫生达标工程)要求,对村卫生室在提高硬件建设的基础上,按甲级卫生室标准, 由原来的96处村卫生所调整为142处,聘用乡村医生596人。2003年,为适应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的要求,又将142处村卫生室调整为149处,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规定,登记注册乡村医生6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