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20世纪80年代后,出现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单位擅自将土地出租、转让抵押、变
卖、进行隐形交易的行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1994年,县政府开始对建设用地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统一管理。1998年,实行国家建设用地由县政
府对集体统一征用,出让金由县政府设财政专户统一征收。1999年,建立县土地收购
储备交易中心,县政府出台了《平阴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平阴县国有
土地招标、拍卖、租赁管理办法》,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收购储备制度,对利用划拨国
有土地从事经营活动的收取租金,对部分有条件的商业娱乐旅游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
全面实行拍卖、招标、挂牌等出让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9年10月开始,在孝直镇、刁山坡镇的两个村进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
1991年开始在全县铺开。199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
的通知》 精神,停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1999年7月,县政府出台《平阴县人
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一户一宅制,新划宅基地存量使
用旧宅基地、原村内空闲地,规范了宅基地用地行为。
三、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2000年8月, 县政府出台《平阴县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实现了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由无流动无限期到流动有限期的转变。
第一辑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一、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20世纪80年代后,出现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单位擅自将土地出租、转让抵押、变
卖、进行隐形交易的行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1994年,县政府开始对建设用地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统一管理。1998年,实行国家建设用地由县政
府对集体统一征用,出让金由县政府设财政专户统一征收。1999年,建立县土地收购
储备交易中心,县政府出台了《平阴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平阴县国有
土地招标、拍卖、租赁管理办法》,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收购储备制度,对利用划拨国
有土地从事经营活动的收取租金,对部分有条件的商业娱乐旅游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
全面实行拍卖、招标、挂牌等出让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9年10月开始,在孝直镇、刁山坡镇的两个村进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
1991年开始在全县铺开。199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
的通知》 精神,停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1999年7月,县政府出台《平阴县人
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一户一宅制,新划宅基地存量使
用旧宅基地、原村内空闲地,规范了宅基地用地行为。
三、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2000年8月, 县政府出台《平阴县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实现了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由无流动无限期到流动有限期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