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机关坚持把反贪污贿赂、偷税漏税列为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重点,加强对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监督,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1990年,县检察院
在立案的12起经济案件中, 贪污贿赂案件占8起,偷税案件3起,挪用公款案件1起,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1994年4月成立县反贪污贿赂检察局后,重点查办涉及"三
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 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重点单位、
重点人员的犯罪案件。 当年, 查办万元以上的大案3起, 共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
1997年,受理贪污贿赂、偷税抗税案件34起,其中查办特大案件2起,要案1起,实现
了建院以来查办要案零的突破, 共追缴偷漏税款及罚款565万元。2000年,在严厉打
击贪污贿赂案件的同时,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共向单位提出检察建
议16条,帮助建立规章制度72条,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13个。1988年至2003年,县检
察院共受理贪污贿赂、偷税漏税等经济案件365起,其中贪污案80起159人,挪用公款
案13起20人,贿赂案28起55人,立案侦查110起244人,起诉52起69人,为国家、集体
挽回经济损失3719.32万元。
第二辑 反贪污贿赂
县检察机关坚持把反贪污贿赂、偷税漏税列为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重点,加强对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监督,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1990年,县检察院
在立案的12起经济案件中, 贪污贿赂案件占8起,偷税案件3起,挪用公款案件1起,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1994年4月成立县反贪污贿赂检察局后,重点查办涉及"三
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 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重点单位、
重点人员的犯罪案件。 当年, 查办万元以上的大案3起, 共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
1997年,受理贪污贿赂、偷税抗税案件34起,其中查办特大案件2起,要案1起,实现
了建院以来查办要案零的突破, 共追缴偷漏税款及罚款565万元。2000年,在严厉打
击贪污贿赂案件的同时,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共向单位提出检察建
议16条,帮助建立规章制度72条,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13个。1988年至2003年,县检
察院共受理贪污贿赂、偷税漏税等经济案件365起,其中贪污案80起159人,挪用公款
案13起20人,贿赂案28起55人,立案侦查110起244人,起诉52起69人,为国家、集体
挽回经济损失3719.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