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辑 外汇管理 资料库:平阴县情资料库 章节:《平阴县志》(1988—2003)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article/28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article/28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管理体制 1993年8月,成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阴县支局,下设外汇管理科,编制3人。主要 办理批汇、用汇核销、外汇留成分配等业务。1994年1月1日,国家改革外汇管理体制, 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度,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制,实现 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的可兑换。同时停止发行外汇券,已发行流通的外汇券, 继续使用、 逐步兑回。1995年1月1日停止流通和限期兑换外汇券。1996年1月,国家 实行国际收支申报制度。 1996年4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 外汇管理局平阴县支局的工作职能随之转移到外汇监督、 管理、 检查、统计上来。 2003年,全县有出口创汇企业22家,出口7700万美元,核销外汇6252万美元。 二、外汇业务 1993年, 平阴县只有中国银行平阴支行1家金融机构办理外汇业务。2003年,平 阴县有工商银行平阴县支行、 农业银行平阴县支行、中国银行平阴支行3家金融机构 办理外汇业务,各类外汇存款263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