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辑 噪声环境 资料库:平阴县情资料库 章节:《平阴县志》(1988—2003)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article/21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2/article/21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环境噪声来源于交通噪声、工业及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县城区的环境噪声 主要是交通噪声。随着城区机动车辆逐年增多,机动车发动机声、喇叭声、震动声影 响越来越大。1995年之后,建筑工地此起彼伏,生产设备、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与震 动经常搞得四邻不安,建筑噪声扰民纠纷时有发生,加之商业网点特别是榆山路中段 电影院附近的高音喇叭和商业区人群嘈杂声, 使得生活环境越来越不安静。 2000年 开始, 县城环境噪声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中、高考期间,严禁夜间建筑施工。 1992年至2000年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县城区环境噪声的平均值昼间57.5分贝~58分贝 (等效A声级) ,夜间45分贝~49分贝,主要交通干线的噪声平均值昼间72.9分贝, 均超过标准。2001年至2003年县城区环境区域噪声平均值昼间52.2分贝(A声级) , 夜间42.9分贝(A声级),交通噪声(等效A声级)67.7分贝,均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