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前由原平阴县房地产管理所实施全县房产登记、 发证管理,隶属县城
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管理范围为城区少量公有房产以及县城驻地9个自然村的私
有房产。 1991年3月,撤销县房地产管理所,成立县房地产管理局,开始比较规范地
实施全县房产管理。1991年至1995年,对县城规划区内25个行政村私房以及各乡镇省、
市、县属企业和部队公私房屋进行第一次换发房产证。1996年至1998年,县政府先后
出台了《平阴县房屋管理办法》、《平阴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并在各乡镇设立
办事机构。1998年始,对全县范围内房产进行换发全国统一的房屋所有权证。在核发
产权证的同时,对每一宗产权的各类证件及产权产籍证件建立了档案。2004年,县房
管局与开发公司分立(开发公司改制),整合管理机构,将原房地产交易所、产权产
籍科、房改科合为一体,成立产权登记交易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广泛开展房地产
转让、抵押、租赁、评估等业务。抵押登记业务由以前单一的房屋抵押登记,扩大到
了房屋抵押登记、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开放搞活住房二级市
场,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行为,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
系,实行住房的市场化和社会化,通过存量的盘活带动增量的发展,房地产交易量逐
步扩大。
第一辑 房地产管理
1991年3月前由原平阴县房地产管理所实施全县房产登记、 发证管理,隶属县城
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管理范围为城区少量公有房产以及县城驻地9个自然村的私
有房产。 1991年3月,撤销县房地产管理所,成立县房地产管理局,开始比较规范地
实施全县房产管理。1991年至1995年,对县城规划区内25个行政村私房以及各乡镇省、
市、县属企业和部队公私房屋进行第一次换发房产证。1996年至1998年,县政府先后
出台了《平阴县房屋管理办法》、《平阴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并在各乡镇设立
办事机构。1998年始,对全县范围内房产进行换发全国统一的房屋所有权证。在核发
产权证的同时,对每一宗产权的各类证件及产权产籍证件建立了档案。2004年,县房
管局与开发公司分立(开发公司改制),整合管理机构,将原房地产交易所、产权产
籍科、房改科合为一体,成立产权登记交易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广泛开展房地产
转让、抵押、租赁、评估等业务。抵押登记业务由以前单一的房屋抵押登记,扩大到
了房屋抵押登记、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开放搞活住房二级市
场,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行为,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
系,实行住房的市场化和社会化,通过存量的盘活带动增量的发展,房地产交易量逐
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