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平阴黄河管理段更名升格为平阴县黄河河务局,同时设立山东平阴黄河
水政监察机构, 对外执法设立平阴黄河水政监察所, 局内设水政科,编制3~5人。
1998年平阴黄河水政监察所更名为山东平阴黄河水政监察大队。
县黄河水政监察队伍成立以来,对平阴县所辖河道内全部建设项目及滩区治理工
程进行全面的登记核实,对所有引取黄河水的引黄泵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考证工作。
在分析确定各泵站引水量的同时,申请、报批了取水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对引黄泵
站的取水情况进行年审和定期换证工作。对新建项目,如新修引黄提水站和在黄河上
架设浮桥等建设项目,在进行全面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及时办
理了报批手续。1991年以来,黄河河道内共新建项目7个,其中建提水站2个,架设浮
桥5座。 对引用黄河水的用户以及浮桥,依法征收黄河水资源水费和黄河河道工程补
偿养护费。共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百余起,有效制止了治黄工程管护范围内挖坑取土,
在工程上乱堆乱放杂物,破坏工程完整,建设项目不按批准意见执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清除违章河道内植树70公顷,树株10万多棵,保证了河道的行洪能力。
国道220线浪溪河大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