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平阴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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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2~6日在县政府礼堂召开, 代表
250人,出席226人,因公因病缺席2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选出平阴县
第一届人民政府委员15人, 陈秀夫任县长, 刘玉德任副县长,于洪江任法院院长。
在1955年2月5~9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 通过了春耕生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重
要决议。在1955年11月16~20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决定平阴县人民政府改为平阴
县人民委员会。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2月28日~1957年1月1日在县人民委
员会礼堂召开,代表225人,实到会184人;列席代表23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
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法院工作、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选出平阴县第二届
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刘玉德任县长,杜云、潘伯岩、韩一峰任副县长,于洪江任法
院院长。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3~26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代
表223人,实到会178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法院
工作报告。 选出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 刘玉德任县长,杜云、胡承业(未到
职) 任副县长, 于洪江任法院院长。在1958年12月15~18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
根据党的"鼓足干劲、 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以粮为纲,
工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 制订了各项工作全面"大跃进"的计划。讨论了平阴县并入
东平县的报告。做出"大炼钢铁、大搞群众运动"的决议。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4月3~6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 代表
406人。 大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法院工作报告。做出
了全党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开展增产节约等项决议。选出平阴县第四届人民委员会
委员27人, 王钧昌任县长,阴建明、卢德华、刘云庆、杜云、李明轩任副县长, 韩
福任法院院长。 在1962年2月24~27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补选高子恭为县长,陈
允钦、侯庆昌、刘建兴为副县长,刘云斋为法院院长。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6月5~8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 代表
245人, 列席代表1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法院
工作报告。选出平阴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1人,刘明洲任县长,高子恭、陈允钦
任副县长, 亓文魁任法院院长。在1964年5月22~24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补选姚
宏君为县长。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4月6~9日召开,代表252人,列席代
表21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号召全县人
民学习毛主席著作、 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寨、学习大庆,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的革命精神, 争取完成第三个五年计划第一年的各项任务。选出第六届人民委员会
委员23人, 姚宏君任县长, 高子恭、李庆笃、陈允钦、王润初、程爱莲(女)任副
县长,亓文魁任法院院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8年4月11日建立的平阴县革命委员会经山东省革命委
员会批准,列入人民代表大会序列,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5月16~20日在县革命委员会礼堂召
开,代表250人,特邀代表8人,列席代表59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
报告、县财政预决算报告;讨论通过了平阴县关于"五五"规划后三年的安排和"六五"
规划。 选出县革命委员会委员61人,高淑源任主任,于耀亭、王润初、李殿周、苏
家福、田勇、陈允钦任副主任,孔耀华任法院院长,陈善守任检察院检察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9~13日在县城召开, 代表243人。
大会审议通过了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1980年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
财政收支指标安排意见的报告、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县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形
成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决定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平阴县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选出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于耀亭任主任,李殿周、陈允钦、岳绍
文任副主任。 选举王润初为县长,王灿璧、田勇、李庆友、于昭轩为副县长, 孔耀
华为法院院长, 陈善守为检察院检察长。在1983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讨
论通过了放宽政策,加快农业建设,大力推行和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搞好企业整顿
和技术改造,加快工业改革步伐;积极改革商业体制,疏通商品流通渠道,作好财贸
工作,围绕生产建设,认真总结、引进、推广科学成果;发展教育事业,搞好计划生
育;狠抓增收节支,保证收支平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学习、宣传、
贯彻新宪法,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等项决议。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6月26~30日在平阴城召开, 代表
243人, 列席代表5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 198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4
年财政概算安排意见的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工
作报告。会议通过了抓好经济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各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充分调动群众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发展专业户和重点户,充分发挥"两户"在商品
生产中的带头作用; 调整农业结构,搞好多种经营,加快发展商品生产;发挥知识
分子的作用,加快技术进步和智力开发,发展教育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项
决议。选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7人,姜仪任主任,田勇、李庆友、扈景
元(女)任副主任。选举刘善友为县长,张德泽、赵正平、张玉杰、丁传英(女)为
副县长, 刘振江为法院院长,李俊岭为检察院检察长。在1985年3月28~30日召开的
第二次会议上, 补选陈广武、孟繁珍为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在1986年4月1~
4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讨论了平阴县第七个五年计划的设想,补选赵正平为县长,
张庆泉、郭泗金为副县长。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4月15~19日在县城召开, 代表
210人, 其中农民103人,占代表总数的49%;工人16人,占代表总数的7.6%;干部47
人, 占代表总数的22.4%;知识分子38人,占代表总数的18.l%;其他代表6人,占代
表总数的2.9%。 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91人,占代表总数的43.3%;非党代表100
人, 占代表总数的47.6%;妇女代表52人,占代表总数的25.2%。代表平均年龄42.6
岁。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
工作报告;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198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并作出相应决议。选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姜仪任主任,田勇、扈景元(女)
、 陈庆轩、王雪庭任副主任。选举刘克昌为县长,张庆泉、丁传英(女)、郭泗金、
李庆友、王钧毅为副县长,刘振江为法院院长,李俊岭为检察院检察长。在1987年12
月1~2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传达了中共第十三大会议精神,选举出席济南市第十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7人。 在1988年3月22~25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补选常务委
员会委员2人,补选刘长荣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1989年3月7~9日召开的第四次会
议上,通过了平阴县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建立人民教育基金制度的决定,号召全县
人民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搞好廉政建设、增强法制观念,
努力完成1989年的各项任务。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2月20~24日在县委礼堂召开。代
表210人,其中农民代表103名,占代表总数的49%;工人代表21名,占10%;干部代表
43人,占20.5%;知识分子代表33人,占15.7%;其他代表10名,占4.8%。其中妇女代
表49人,占代表总数的23.3%;党员代表125人,占59.5%;解放军代表2人,少数民族
代表3人, 台属、侨属均有代表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1990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1989年财政预决算执
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选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9人,张庆泉
任主任,陈庆轩、刘长荣、王雪庭、任光绍、朱泽民、卢昭贵任副主任。选举张新一
为县长,李庆友、丁传英(女)、郭泗金、李清水、董健为副县长,刘振江为法院院
长,刘德水为检察院检察长。
县人大常委会 1981年设办公室、代表联络科、财政经济科、法制科。1989年设
办公室、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城建工作委
员会。1981~1990年人大常委会共召开64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
作汇报136次。 组织常务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工农业、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面
的工作视察36次。依法任命国家干部2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