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1981年全县有配偶的152612人, 丧偶的19303人, 离婚的850人,未婚的
69996人。
家庭 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 平均每个家庭6.03人; 1941年(民国30年)为
6.1人;1949年为4.46人;1981年为4.37人;1987年为4.25人。
第三辑 婚姻·家庭
婚姻 1981年全县有配偶的152612人, 丧偶的19303人, 离婚的850人,未婚的
69996人。
家庭 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 平均每个家庭6.03人; 1941年(民国30年)为
6.1人;1949年为4.46人;1981年为4.37人;1987年为4.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