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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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52年县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平抑物价的方针、政策,调运投放大批
物资,逐步稳定了物价。1953年针对县内出现某些商品供不应求的现象,采取增产节
约,保持商品可供量和社会商品需要间的平衡,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对市场的领导,对
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等一系列措施,稳定了物价。1954年对
粮油棉实行统购统销后,物价管理主要是监督检查国家规定价格执行情况,使买卖双
方不吃亏。1961年对国家规定的自行车、手表、名酒、糖果等几种高价商品的价格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文化大革命"期间, 物价管理机构失去正常职能,市场紧张。1979年4月中共中
央提出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要求在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
辅的原则下,对价格体系实行全面改革。县对物价管理体制逐步进行改革,对价格管
理工作进行调整。适当放宽了工业产品价格的管理,调整了农产品购销政策和价格政
策;积极贯彻按质论价的原则,放宽了对乡镇企业产品价格的管理。在价格上给供销
社一定的灵活性,适当放宽饮食业、食品业和个体工商户产品价格的管理权限,简化
部分商品的定价手续。1984年在全县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当年国营商业综合
公司第一副食门市部获平阴县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改为
合同定购,主要农产品价格逐步放开,粮食价格一直采取基本稳定的方针。1987年全
县管理的自定价格148项。同年获县物价计量信得过称号的单位9个,荣获济南市物价
计量信得过称号的单位2个。
1949~1976年间的物价监督检查, 由各单位物价员执行。1977年5月在全县范围
内开展物价大检查。5~9月份共检查88个单位,检查商品9865种,检查价格16718笔,
其中有差错的544笔,占3.2%;多收款7862.48元,少收款298.72元。1979年11月为确
保8种副食品(猪肉、牛肉、羊肉、鲜蛋、家禽、鱼、蔬菜、牛奶)和以8种副食品为
原料的有关制品价格的执行,物价局协同17个有关单位于13~25日开展了较大规模的
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一是应调价的未调;二是错调,调后超出规定价;三是自由涨
价。对查出的问题都做了适当处理。
1983年对县直经营钢材、 生铁、木材、水泥、煤炭、化肥、石油等7种生产资料
的14个单位进行检查, 共查出违价单位6个、违价收入44678.65元,扣除上交税,非
法收入22382.74元,全部没收。1984年先后3次对物价进行监督检查,共查出8个问题。
对自行定价、高价出售牟取的非法收入全部没收。1985年先后对生产经营五金交电、
副食品、 燃料、棉织品的9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出违价销售钢材、电视机和自行车等
问题,并分别进行了处理,没收违价收入105670.81元。1986年对6个单位进行检查,
查出化肥、 酒超定价, 水泥、 钢材超规定差率、 超标准收费等问题,退还多收费
112597元,没收违价收入50703.56元。1987年对县内经营化肥、柴油、煤炭、钢材、
木材、 铝材的单位进行检查,查出违价单位18个,违价金额258317.53元,全部没收
上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