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类 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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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在城南金斗峪建火葬场,1975年竣工投入使用。1973~1987年共投资23万元, 征地21.56亩,完成建筑面积1954平方米,其中火化车间、停尸房、殡仪厅建筑面积1153.47平方米, 办公室、 职工宿舍建筑面积485.74平方米, 其它配套设施314.79平方米。1987年火葬场有职工7人。
平阴县历来沿用土葬。富有者重金厚葬,并雇人看守坟地。建国后,党和政府提倡破除迷信,节约办丧事。1975年火葬场建成后,推广火葬,逐渐废除土葬。县、社两级均设推行火葬领导小组,村设丧葬改革委员会。1975年化尸1250具,1979年化尸1745具,1980年化尸2069具,1985年化尸1913具,1987年化尸2224具。1975~1987年共化尸25938具,火葬率为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