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资料库:平阴县情资料库 章节:《平阴县志》(1840—198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1/article/1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1/article/1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复员军人安置 1954~1958年共接收复员军人1340人, 其中军官172人, 战士1168人。 安置就业199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141人。为复员军人拨建房款5328元,建房311间,分配土地286亩,发生活补助款5.67万元。1967~1975年接收64人,全民单位安置47人,集体单位安置17人。 退伍军人安置 1959~1966年县接收退伍军人2015人,根据"从那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全部做了妥善安置。1971年接收325名,其中181人安排了工作,其余回乡参加农业生产。 1976~1987年接收退伍军人4814人,其中安置就业428人,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4386人。县拨建房补助款4.72万元,木材72立方米,帮助回乡生产的困难户建房574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