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辑 消防 资料库:平阴县情资料库 章节:《平阴县志》(1840—198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1/article/11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7/section/1/article/11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9年后,消防工作由治安股兼管。1975年设消防股,1987年改称消防科。 1956年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188个、队员2295人;消防组99个,消防员606人。 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1978年公安局、公安派出所分级管理消防工作; 厂矿企事业单位实行厂、车间、班组逐级防火责任制,1978~1979年平阴县连续两年 被泰安地区评为麦场防火先进单位。1980年开始实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制度,对新建、 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消防部门审核签发建筑防火审核证明书,方能施工。 1986年县直单位有义务消防队29个, 专职消防员19人; 安全防火组56个, 消防员 1387人。 1987年2月乡镇招聘义务消防民警12人,负责乡镇企业的消防工作。12个乡 镇的重点防火单位有义务消防队44个,消防员1336人。全年进行13次安全防火检查, 发现火灾隐患987处,及时采取了防范措施。 附: 日伪警察局 1938年(民国27年)6月日伪政府成立县警务局。1939年7月改称警察所,下设特 务股、警务股。1941年下设3个分驻所、1个派出所,有警官10人,警长80人,增设剿 共班、两个警备队乙种中队,共149人。1942年4月特务股改称特务系,增设经济系、 保安系、督察室,在北山、夏沟、东天宫、牛角店设立分驻所,共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