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旧式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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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小屯遗址出土文物和孝堂山汉代画象石表明,本县在商周时即使用了铜制车马挽
具,汉代即有牛车、桔獆、石磨等农具。唐代使用的福力曲辕犁与近代旧式基本相同。明
清两代,农具无大的改进,直到解放前夕,农村仍多使用旧农具。(民国)《长清县志》
载: "大部农具均系旧式,惟灌溉用具稍有变化"。"农具耕加耢耙旧制也。耕具有耘锄,
其制用木架如耧状,按锄,其前以牲口挽之,近四五年间易木为铁,见者称便、用者渐多
………"。
建国后,县委、县政府努力恢复和发展生产,医治战争创伤,重视农具制造和改进。
组织能工巧匠成立铁木业的合作社,生产制造农具,到1952年底,农具品种增加,数量增
多。 全县有锄19.33万件,镰27.1万件,锨15.46万件,镢15.46万件,大车1867辆,小车
8563辆。这些农具在恢复和发展全县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农具易于制造修理,
价格低廉,适于山东农民和个体农民生产使用。直至80年代,部分旧式农具仍在继续使用。
本县常用的旧式农具有:犁、耙、耢、耧、镢、锨、耙(读Pa)、挠钩、石砘、锄、
耘锄、戽斗、铁桶、木桶、桔獆、轱辘、轳、斗子水车、镰、扁担、手推车、木轮大车,
铡刀、碌碡、杈、扫帚、扬锨、扇车、石臼、石磨等。多数旧式农具仍被广泛普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