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历此修志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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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历此修志简述

《长清县志》创建于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河南汝宁人、进士李宗延修。邑绅
董惟源纂。李宗延于明万历二十年任长清知县后即着手编修《长清县志》。这部志数“参
详记载一宗史裁,诚足以彰往训来,而为万世之麟纪也”(清康熙县志跋)。77年后,于
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顺天保定人知县岳之岭,上任后以续修《长清县志》为已任,
搜集到部分明万历乙未年修之县志残稿,在此基础上“凡失次者序之;残缺者补之;幽隐
者复博询之耆硕…阅月而厘订成帙…。”邑人徐继曾参加县志的纂辑。这次续修的《长清
县志》 共分两册135页14卷。上册有地里志、建置志、学校志、祠祀志、赋役志、官师志、
循良志8卷,下册有古迹志、人物志、烈女志、艺文志、杂述等6卷,在编排刻板印刷时出
了差错;第十卷烈女志排在第十一卷人物志之后;古迹志和人物志都标为“卷之十一”。
在卷次安排上出现混乱。因此,北京图书馆特藏部在拍照影印该志时,认为“缺九十两卷,
而页码连贯”。
雍正初年,江南怀远举人李佺长清知县,为使“有关政行风化者垣行诸文词,以冀垂
永久, ” 于雍正五年(1727年)再次续修《长清县志》。此次修志,虽有补葺,但“寥
寥数幅阙略良多”,“续刊县志,未及详备,解任去”(清道光县志李佺传)。
清道光丙戌(1826年),江西靖安人敕授文林郎嘉庆丁卯举人舒化民官知长清县事,
虽有续修《长清县》之志,但旧志多残缺不全,未能如愿,至清道光癸巳(1833年),舒
化民再次任长清知县,此时正值府尹下修志檄文,遂再着手续修县志。委任曾与舒知县编
修江西靖安县志的徐德城(江西奉新县人辛卯举人)为纂辑。将众绅呈送上来的采访之稿,
集贤士大夫而商校之,清道光十四年冬(1834年),定稿成书,1835年(乙末)刻版印刷。
清道光乙末重修县志分8纲, 即地舆、职官、食货、学校、祠祀、人物、艺文、杂事,共
16卷, 另有卷之首(恭纪志一、二、三、四)4卷和卷之末(灵岩志略上、灵岩志略下)
两卷。
民国11年(1922年),邑绅艾誉章、孟乃棠倡导,李秋臣、孟岱臣、冯育卿、孙介人
等任编辑, 开局续修县志,共经过5个春秋,可惜因政变中止,未能来得及印刷出版。民
国21年(1932年)。省令各县修志,设立县志委员会,县长李起元任委员长。曹紫蘅为主
任委员。王辑五等人参与修志,王连儒总纂。“搜集壬戌续修底稿之残余,检刷未竟全功
之枣梨作为档案,正伪补缺,条析类辑,九阅月而稿粗就,较壬戌之修增益之目十有三,
而勘订者居半”(民国县志序)。此次续修县志,于1935年铅印出版,有16卷,另有首一
卷《党务志》和末一卷(《灵岩志》及《五峰山志》)。
长清县历次编修之县志,流传至今的已为数不多。明万历二十三年知县李宗延创修之
《长清县志》已绝迹。清康熙十一年知县岳之岭修之《长清县志》仅有一部存北京图书馆
特藏部。1982年11月县志办公室的同志去北京图书馆拍照影印一部回县。南京图书馆存该
志胶卷。清雍正五年知县李佺续修之县志增. 刻本,一部存北京图书馆,清道光十四年知
县舒化民修之县志本及民国24年县长李起元修之县志,生内各大图书馆均有收藏,本县群
众中也有小量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