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书院、义学、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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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主要办学形式有书院、义学、私塾3种。
书院 是举子、童生学习的地方,是准备科举的场所,以读“四书”、“五经”和习
“八股文”为主。其教学方式为个人攻读、相互问答和集体讲解等。主持人称“山长”,
教师称“教习”。“山长”和“教习”多为科举出身的知名人士充任,每年每人束修谷20
余石, 费用靠学田年租、学署支付和私人资助。据道光县志记载,县内书院有5:丽泽书
院,在县治南射圃之西,建于名嘉靖十一年(1532年;愿学书院,在王遇岭,建于明庆隆
年间(1567~1572年);见泰书院,在王遇岭,建于名万历元年(1573年);福山书院,
在奎山, 始建年代不祥;五峰书院在张夏镇丁家庄,建于清嘉庆二年十二月(1816年),
次年移县城内,道光三年(1823年),改称石麟书院。
义学 也称义塾,“是由官款或地方公款设立的,是供平民百姓的子弟攻读的地方”,
其规模课业次于暑运, 全县共7处:安保湾德街义学、石保娄峪庄义学、石保石涧铺义学、
马南三合庄义学、马北黑峪庄义学、郭保中店铺义学、崮保前大彦庄义学,每处学生20余
人。教师由乡镇荐举“品学兼优”、年在50岁以上者充任,每年新俸铜钱数千文。至光绪
年间,连同启蒙义馆在内发展为21处,学生420人。
私塾 有3种类型: 一、塾师自设学馆的私塾,接收邻里子弟入学,一般一二十人,
每年每人收学米3~5斗。二、延聘塾师设家塾,由东家设馆,主要教授自己的子女兼收亲
邻子女,由东家供给塾师膳食和薪俸。三、财主、乡宦自办的家塾,自聘有名望的教师执
教。前两种以学习《百家姓》、《三字经》、《农村日用杂字》、《论语》、《孟子》等,
以期子弟粗通文墨,略懂算法,作为谋生之道;后者除学“四书”、“五经”之外,又设
《学政全书》、《圣谕广训》、《天炯戒》等,俾时子弟走仕途之路,出人头地,光宗耀
祖。私塾最多时全县共有573处,学童11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