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文学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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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长清县执笔从文者甚寡,文学作品稀少。只是在旧官吏中,有些长清籍的人
士,创作了一些诗文杂章。如清宣统初年(1909年),任宁海州学正的长清人士李方堃创
作的名篇《劝孝歌》,被世人广为流传。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举人宋其光,在湖
北宜昌任县令时,也热衷于诗歌创作。作有“访梅”、“折梅”、“问梅”、“梦梅”等
上乘的五言绝句。清宣统二年(1910年)长清廪生王化新,所作的《戒贪论》、《戒奢论》、
《戒酒论》等杂文,也为后人所赞诵。
民国10年(1921年),长清县闻名的县立高小校长庄魁轩,也是一位颇有造诣的文学
创作者。他所创作的《旅行灵岩诗集》,见景生情,集成绝句,洋洋洒洒,近数千言。将
山川之纡曲,岩壑之灵秀,草木之兴衰,阴阳之向背,均现于字里行间。诗有:“石坊好
景属灵岩,一览名山解眼馋。几历崎岖来此地,引人入胜已非凡。”(《过灵岩坊》)。
“十里途中松复松,夕阳斜照翠迎侬。野僧幸得森林业,满目老枝欲化龙。”(《过十里
松》 ) 。“岁月几经乃老苍,半身生活半身亡。实践多少偏枯病,竟使国医苦觅方。”
(《观摩顶松》)。
建国后,广大劳动人民有了学习文化的权力,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社
会主义文学创作活动。长清县的文学创作,虽然在50、60年代以及70年代初,由于历次政
治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浩劫,未能出现影响大的作品,但是,一大批热爱文学创
作的志士,却在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下成长起来,到70年代中叶以后,随着“文化大革命”
的结束,长清县的文学创作也逐步繁荣起来。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的文学作品越来越多。
1976年,长清一中教师杨向夫创作的小说《风沙柳沟镇》收录于山东人民出版社《泰山烽
火》集上;1977年,长清县商业局干部刘连璋、长清县文化馆干部郑书坤、长清一中教师
杨向夫合作的中篇小说《黄河飞舟》刊载在山东人民出版社《战地黄花》第四辑上。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1978年12月以后),全县有志于文学创作的
人们更加解放了思想,振奋了精神,涌现出李良森等一批文学创作者。李良森原系万德镇
北麻套村农民。他于1980年以来,利用农闲时间,苦心进行文学创作。至1985年,他已在
中央、省、市报刊发表小说、散文、故事、剧本、曲艺等各类文艺作品达40余件,计十多
万字。其中,1983年,他创作的短篇小说《喜酒不醉人》,在《泉城》第三期上刊载,获
《泉城》 小说一等奖;1985年他的中篇小说《荒草坡风情》,发表在《当代小说》第9期
上。1985年调入县文化馆,从事专业文学创作。
建国前,长清县由于群众性文艺创作贫乏,因而未见资本的文艺刊物传世。建国后,
随着群众性文艺创作的日益繁荣,自行创办的各种文艺刊物(均为内部发行,非正式出版
物)也不断面试。如:县文化馆于1967年1月自办了《革命文化》、1970年1月创办了《革
命文艺》(同年11月改名为《峰山文艺》)、1983年创办了《长清文艺》,各乡镇文化站
自1983年都创办了不定期的文艺刊物,主要有:万德镇的《鸡鸣文艺》、《灵岩文艺》;
城关镇的《石麟文艺》和城关《涌泉》文学社创办的《涌泉》文艺专刊;马山乡的《马山
创作》 , 归德镇的《春潮》;平安店镇的《许寺创作》;张夏镇的《梨乡》;崮山镇的
《小草》;双泉乡的《银岭》;孝里镇的《大峰山文艺》等。这些定期或不定期的自办文
艺刊物,内部交流,对于广泛联系作者,发展壮大创作队伍,繁荣文学创作都起到了积极
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