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文化局及其所属单位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6&A=2&rec=400&run=13

文化局 1939年, 长清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文教科,负责文化、教育工作。1955年7
月文、 教分离,成立文化科、辖文化馆、新华书店、电影队、人民剧场、京剧团等单位。
1962年县文化科、教育科合并为县文教局。1967年改为宣教组,隶属县革委政治部。1975
年成立文化局, 1984年2月改为文化广播事业局。同年10月恢复文化局,辖文化馆、博物
馆、 图书馆、电影公司、灵岩寺文物管理所、人民剧场、豫剧团等7个单位。1985年底,
全局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24人。
文化馆 解放前, 本县设有民众教育馆。1950年8月,在县城东门里文庙内建立文化
馆,设馆长、干部各1人。1953年设馆长、副馆长各1人,业务干部10人,分为行政、图书、
美术、 文艺4个组。1959年10月长清县建制撤销,长清县文化馆改为历城县第三文化馆,
工作人员为10人, 馆址由文庙迁至县工人俱乐部。1961年5月长清县建制恢复后,复称县
文化馆,原历城县博物馆并入,人员增至16人。1973~1976年,拆除文庙前厅和东西厢房,
建成1100多平方米的3层文化馆楼, 扩大了群众文化、图书借阅活动场地,到1977年逐渐
走向正规。1985年馆内设办公室、文艺组、美术摄影组,干部职工14人,负责全县11个乡
镇文化站群众文化工作的辅导,组织发动文艺创作和文艺会演等。
图书馆 民国初期,县设图书馆,分读书室、阅报室等,但图书甚少,抗日战争时期
关闭。 1950年8月县文化馆成立,设有图书室。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暂停。
1978年5月恢复图书室并对外开放。1984年9月长清县图书馆建立,设馆长1人、管理员6人,
设有借书室、成人阅览室、儿童阅览室。图书馆建筑面积为216平方米。
文化站 1952年初, 长清县孝里区成立了公办文化站,有干部2人。经费由国家事业
经费开支。1955年该站撤销。
1957年, 张夏区、 孝里区、崮头乡、王宿乡建起公办文化站,经费由县财政开支。
1958年, 全县各个公社均办起社办文化站。 1960年,全县文化站均撤销。1976年5月~
1977年3月, 万德、归德、许寺、孝里、马山、五峰、崮山、张夏、双群、城关10个公社,
先后建立社办公助文化站,每站每年公助经费500元,其余由公社负担。1985年5月,平安
店、 崮山、万德、五峰山、孝里、归德6个乡、镇的文化站转为公办。文化站由县文化局
领导,由文化馆负责业务辅导和工作协调。
电影 1956年8月成立长清县电影队,分两个小队,共9人,担负全县10个区的放映任
务。1957年成立县电影放映中队,人员增加到13人,隶属县文化科领导。1959年10月撤销
长清县建制, 放映人员合并到历城、肥城电影队及济南市电影公司。1961年5月,恢复长
清县建制后, 原调出放映人员回长清重建了电影队。1965年设5个小队。1968年国营电影
队改为集体所有制, 5个小队下放到公社。1970年收回恢复国营。1979年改为县电影管理
站,1982年又改为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为进一步发展农村电影放映事业,活跃农村人民的文化生活,1970年马山、归德两处
人民公社也办起了社办16毫米电影队, 体制为公社集体所有制,编制3人,隶属公社领导。
1976年全县8处公社办起社办16毫米电影队。1983年孝里公社广里村、许寺公社赵庄、 崮
山公社大彦村、 张夏公社靳庄、万德公社石都庄、万德公社上营村6户农民,先后办起了
个体电影队。孝里公社房头村、城关公社水泉峪、牛山庄、万德公社孙圈等22个村庄分别
办起了集体电影队。 1984年,归德、孝里、张夏、万德、马山、平安店6个乡镇建起了影
剧院,为更好地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创造了有利条件。
剧团 建国前,县内无专业文艺团体,民间只有为求生计而自发组织的文艺团伙。建
国后,于1950年正式建立县京剧团,共50多人。后被县政府明确为民间职业剧团,由县文
化馆管理。 1955年, 改属县文教科领导,并确定为集体性质的自负盈亏单位。至1958年,
剧团发展到80多人。1959年10月,撤销长清县建制,剧团改为历城县京剧团,后与济南市
京剧三团合并。
1962年5月, 泰安地区评剧团下放到长清县,名为“长清县评剧团”,体制由原来的
地方国营改为集体性质。此评剧团前身是1946年评剧演员花春兰吸收流散评剧艺人50多名,
在济南大观园组建的“新新舞台”戏班。1954年,济南市政府审定该戏班为集体所有制团
体,并取名为“济南市新新评剧团”,由花淑娟(演员)为团长,张冠英、黄云程为副团
长(演员)。1957年,剧团改为“济南市评剧团”,1958年转为地方国营。1961年下放到
泰安地区, 后下放到长清县。 1966年3月, 评剧团改为长清县文工团。1967年4月,县
文工团解散。
1971年1月成立了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有20人。同年10月,发展到46人。
1978年1月, 长清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改名为长清县豫剧团,体制为国营,共
55人。
曲艺队 1964年春, 成立曲艺队, 由赵光晨担任队长,成员6人(其中盲人3名)。
1969年“文化大革命”时,曲艺队解散。1979年11月,重建曲艺队,队长赵光晨被吸收为
济南市曲协会员。
影院、剧场 建国前与建国初,县城内无电影放映和戏剧演出场所。1956年11月在城
关东门里路北设立露天电影院,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容纳观众3000余人。1979年9月,
露天电影院被废除。
1979年9月建成长清影院。 此影院坐落在县城东关大街路北,济兖公路西侧。共投资
60万元, 建筑面积为1250平方米,前门楼3层,东西宽24米,南北长65米,高15米;观众
厅至影幕区, 南北长37米,东西宽24米,高9米。放映设备为东风疝灯35毫米座机,1321
个座席。 1985年, 全院有职工18人, 其中放映员4人。全年放映1197场,年收入113500
元。
1954年在城内线市街路东建立县人民剧场, 建筑面积为765平方米, 可容纳724人。
1973~1975年由县财政拨款12万元,对剧场扩建。扩建后的新剧场长39米,宽21米。舞台
长12米,宽20米,高8米。木椅座位1204个。同时修进了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的演员宿舍
楼、食堂。1984~1985年,省、市、县拨防震和维修专款10.9万元,对剧场进行防震加固,
翻修屋顶, 更换为塑料顶棚,抬高后坡座椅,使剧场面貌改观。剧场共有干部职工9人。
1974~1985年,共演出1530场,观众80997人次,年平均纯收入3677.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