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民国时期县政府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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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县警备队 1912年,县府设立“县队”。1914年县队撤销,设立长清县警备队,
约100人。 后因饥荒严重,市场出现农民暴动,为镇压人民反抗,警备队扩编为保卫团。
1921年, 更名为武装警察总队,下辖3个大队;大队下辖3个队,每队34人,马4匹;队下
辖3个棚, 每棚10人。1924年,改为警备队,编制为6个分队。1925年又增编1个马队,驻
长清城内。 后因奉系军阀与豫军混战,同年9月,调济南4个分队、枪120支、仅留两个分
队。由于地面辽阔,防御困难,县政府决定成立各区保卫团,每区编制一个警卫队,每队
30名,十个区共300名,设总队长1名。1928年初改为警察所,下辖4个分所。同年5月改为
独立营, 6月更名保安队,9月改称为人民自卫团。1929年改为警察队。1930年11月, 改
为鲁南长清县民团第二大队, 下辖3个中队,县长兼大队长。同年12月,第一中队调鲁南
指挥部训练。1934年11月26日,民团第二大队解散。
长清县保安大队 1945年8月, 日军投降后,原长清县伪县长冯寿彭逃离长清,率部
投靠国民党。10月,国民党军冯寿彭部所属二团,在团长张显庭带领下,重返长清县城,
改变为国民党长清县保安大队,下辖3个中队,每中队编3个排,县长戚镇三任大队长,张
显庭任副大队长,大队部设在县城西北真相寺院内(现粮油加工厂),装备有轻机枪、掷
弹筒、步枪、手枪。1947年,县保安大队为配合国民党正规军“围剿”大峰山革命根据地,
扩编为保安总队,县长支剑光任总队长,刘传诰任副总队长。总队下辖两个保安大队和一
个保安警察大队,共1000余人。警察大队属省警察厅和县双重领导,县警察局长兼警察大
队队长。警察大队辖3个中队,共200余人。各中队武器装备有济南造轻机枪和步枪,人员
全部驻县城内。主要担负县城城门岗哨,跟随县署人员作保卫工作,并随保安大队出发作
战。1948年9月,长清县城解放,保安总队被人民解放军消灭。
附:伪长清县警备大队
1937年底,日军占领长清县城,为达长期占领之目的,于1938年下半年成立汉奸武装
——长清县警备大队。马在山任少校副大队长,下辖12个中队,共1000余人。大队部设在
县城西北的真相寺院内。有几个中队驻县城内,其余分散驻守在全县各据点中。各区还设
有区团, 每区团100人左右,驻区内,主要任务是协助警备大队和日军对解放区进行“扫
荡” 、“清剿”。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伪长清县警备大队逃往济南。马在山逃至青
岛潜伏,1951年被逮捕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