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民政信访 资料库:长清区情资料库 章节:长清县志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section/2/article/33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section/2/article/33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政信访工作迄今已有30余年, 共接待来访群众3.2万人次,受理来信1.49万封。建 国后至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 来信来访主要是要求查找革命军人下落,帮助烈属起迁烈 士灵柩和有关 烈士称号、 抚恤、 追恤以及残废军人的评残定级等问题。 1960~1965年, 来信来访主要是要求 解决生活困难和优待补助政策的落实。 1966年后文化大革命期间, 信访工作受到影响,部分来 访者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 民政信访,按其业务范围分别各科室接待处理。如属重大或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局长接 待处 理。一般来信不超过7日获复,来访随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