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辑 县民主政府 资料库:长清区情资料库 章节:长清县志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section/2/article/30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6/section/2/article/30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抗日战争胜利后,长清县民主政府于1946年成立。峰山县改称长清县,政府机关驻大 峰山区小屯, 县民主政府设县长1人,副县长2人。下设民政、财政、建设、文教、司法5 个科和公安、工商2个局。1946年5月15日,小燕庄惨案后,治黄委员会撤销,辖8个区。 1947年,县民主政府设置保留民政、财政、建设、文教、司法5个科和公安局。8月, 撤销工商局改为工商科。 1948年9月17日,长清城解放,县民主政府机关进城办公,增设 粮食局。 1949年10月~1950年8月, 县民主政府设秘书室、监察委员会、北海银行长清支行和 民政、财政、工商、林业、水利、统计、交通、建设、卫生、教育、治黄、人事12科,公 安、邮电、税务、粮食4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