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辑 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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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县于1951年7月, 开办以国营企业和私人商业为对象的自愿财产保险、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业务。1952~1953年,又先后开办牲畜、小麦、果树等保险
业务。 1958年10月,除国外保险继续办理处,国内保险业务停办。1959年1月停办一切保
险业务。1951~1958年共收入各种保险费158506元,赔款54038元。
1980年10月,恢复保险业务,至1985年先后开办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
车辆保险、麦场火灾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
企业财产保险 1980年全县参加保险的企业10户, 投保金额900900元, 收保险费
15793元;1982年投保41户,投保金额897723元,收保险费78324元;1983年投保49户,投
保金额1230701元, 收保险费81490元;1984年投保137户,投保金额79910705元,收保险
费164465元;1985年投保118户,投保金额72415884元,收保险费151399元。
家庭财产保险 1981年开始举办。但进展不快,至1985年全县投保1376户,投保金额
计1673504元,收保险费4357元。
机动车辆保险 1982年举办, 投保机动车辆39辆, 投保金额110817元,收保险费
44129元; 1983年投保车辆207辆,投保金额1234901元,收保险费126016元;1984年投保
车辆873辆, 投保金额10688694元,收保险费210753元;1985年投保车辆1263辆,投保金
额17131542元,收保险费279332元。
麦场火灾保险 1984年举办, 承保小麦101650亩, 收保险费18297元;1985年承保
155061亩,收保险费15609元。
人身保险 1984年举办团体人身保险, 保险金额5388000元, 收保险费32372元;
1985年,参加人身保险者1395人,保险金额4133000元,收保险费29046元。
长清县保险支公司, 1980~1985年,收保险费1319833元,累计赔款686655元,赔付
率占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