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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辑 货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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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清时期的货币有银块、 铜元等。银块通称银锭,分元宝、中锭、锞子、福珠4种。
铜元又有铜子与制钱之分。铜子通名元宝,如道光元宝、光绪元宝等。制钱中间有孔,通
名通宝,如洪武通宝、嘉庆通宝、咸丰通宝等,有1文、10文两种。民国22年3月,国民政
府宣布“废两改元”,正式规定银元为本位币。银元在长清县使用的有大头(袁世凯头像)
币、 小头(孙中山头像)币和杂银元(其中有站人、龙头等图案)币3种。铜元作辅币取
代制钱。
1935年11月, 国民政府禁止银元流通。以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家银行发行的纸
币为法币。至1937年期间,在长清另有山东民生银行券、山东平市官钱局票和“瑞生”、
“同心协”、“茂盛”银号的钱贴子流通市场。
1937年12月,日军侵占长清城后,日伪政府以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币投放沦陷区市场,
妄图取代法币。 1939年6月,长清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先后发行泰西币、鲁西币,在
大峰山抗日根据地流通,抵御伪币和法币的投放。1944年,鲁西币、晋察冀边币,先后在
峰山县抗日根据地使用。 1945年8月, 在全省各地发行北海币, 同其他“抗钞”(地方
币)同值在峰山县南部山区通用。在县北部国民党统治区,法币仍控制货币市场。1946年,
物价膨胀, 法币贬值,国民党政府即抛出币值1元等于法币20云的“关金券”。1948年,
国民党政府又发行了币值1元等于法币300万元的“金元券”,投放市场不足半年,即随长
清县城解放而告终。
1948年12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并以人民币1元兑换100元的比值,收回
北海币、 鲁西币;以1元兑换1000元的比值,收回晋察冀边币。从此,长清地区便以人民
币作为统一的货币流通适用。1955年3月1日,实行货币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又发行了新的
人民币,并以新人民币对旧币1元比1万元收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