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商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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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初,长清是章丘、滨县及周围各县客商经营交易场所。1920年,全县有14个
行业, 商号约300家,其中独资经营的占30%,合资经营的占70%。本县籍经营的占90%
以上。出境的商品有花生油、粉条、粉丝、黑枣、核桃等。输入的有洋线、洋油等洋货。
1934年,长清商民占全县人口的1%。
抗日战争时期,长清县的商家约百余户,资金较多并能开设门面的商家不过几十户。
日军侵占县城后,对农村实行商品封锁,货物无来源,物价飞涨,致使商业箫条。1946年
商业处于下降趋势,其中有一部分敌占区商号被抢掠而倒闭。
1957年,通过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形成了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全县社会商品
零售额所有制构成是: 国营594万元,占34.8%;集体715万元,占42%;个体395万元,
占23.2%。1958~年1978年,私营个体商业基本被取消,变为单一的公有制商业,全县社
会商品零售额所有制构成是:国营1808万元,占31.9%;集体3828万元,占67.7%;个体
23万元, 占0.4%。1978年后,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实行多渠道、多种经济
成分、 多种经营方式和少环节的流通体制, 个体商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83年全县
有商业网点4197个, 国营商业纯购进总额4353.5万元。 社会商品零售额10629万元,
其中国营的占71.1%,集体的占9.9%,个体的占19%。到1985年底,全县商业、 饮食、
服务等网点有5779个, 平均每个网点服务86人,全县从事商业人员11704人,每42.3人拥
有一个商业人员,其中个体商业网点2738个,从业人员4350人。商业、粮食、供销社等部
门纯购进总额5692万元, 农副产品收购总额4007万元,对外贸易商品收购额383.8万元,
社会商品总销售额12532万元。 社会商品零售额所有制构成比重是: 国营4031万元, 占
32.2%;集体5611万元,占44.8%;个体2890万元,占23%。农村集市贸易成交额2674万
元, 比1978年增长4倍多。社会主义新型商业市场逐步形成,并日趋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