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邮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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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业务种类 1948年前,在解放区办理平常函件、普通挂号信、邮政回执、汇兑和
报刊发行。 当时因交通不便, 邮政业务民用无几,主要是区县、地、省之间公用业务。
1949年,津浦铁路大部分恢复通车后,增办了包裹业务,并代售年画、印花税票。1952年
又增办保价信函、保价包裹和汇票(分普通和定额两种)。1953年,县电话站和邮局合并
为邮电局,增办了话传电报和长话、市话业务。1954年又增办了代征询、代收货价、代购
物品业务。1956年,停办了代售印花、年画、代购物品、征询业务等。1965~1972年邮政
业务种类不断增加。1985年,局通过增设网点,延长营业时间,简化业务手续,增办零售
杂志项目,使业务量不断地扩大。
函件 民国12年(1923年) , 本县邮政局只能办理平信、挂号信及印刷品业务。
1947年,战邮通信主要传递党的各种文件,有三角形信和鸡毛信。1948年,长清解放后,
仍沿办各种函件业务。1960年始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
资费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寄递平信免费,邮电职工寄信免费。当时邮费不统
一, 平信一件重20克为300~400元(旧币下同)。1950年1月,全国邮费统一,每件重20
克为500元。 同年2月改为800元,3月调整为1000元,5月又调整为800元。1955年3月,币
值进行改革,平信资费改为0.08元,单挂号信0.20元,双挂号信0.32元。1975年,但挂号
信改为0.10元,双挂号信0.20元。1985年,改为双挂0.40元,单挂0.20元。包件资费,按
寄达地、距离远近交通条件而定。开发汇票的汇费,按汇款额的3%收取,汇费不足0.20元
的按0.20元收取。保价信函、保价包裹始办于1950年,按保价金额的3%收取。1968年降为
1%,另外收取0.20元的手续费。同年汇费由3%降为1%,不足0.10元的按0.10元收取。代售
年画、印花税票的手续费按3比7和2比8向新华书店、税务部门结算。
计费业务量 1949年, 邮电业务量为5184元(已折算为新人民币) 。其中,函件
5200件, 包裹280件,汇票61张。1959年,计费业务量达到206918元,10年增长了近39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邮电业务迅速发展,计费业务量达到273824元,比1949
年增长51.8倍。 1983年,计费业务量达474006元,比1978年增长73%,比1949年增长90.4
倍。1985年,计费业务量816790元,比1983年增长72.3%。
邮政服务 解放前, 多数村庄不通邮。1948年,长清解放后,设立局办所4处,村村
通邮,步班为2~3日班。1951年全县邮政代办所5处,县邮电局当天投递到代办所,3天到
村,到1955年仍是2~3日班。1956年,乡邮改革取消代办所,设立社邮员,邮递员到局取
信件报纸,将2~3日投递班期,改为逐日班投送到户。1957年春取消社邮递员,改为自投,
恢复2日投递班。 1958年下半年恢复社邮递员,启用原邮递员驻在支局,改为逐日班,所
送报纸、 平信投递到大队,给据邮件均投递到户,机关单位送到传达室或收发室。 1965
年后, 大部分改为逐日班,少数山区还存有2日班。1983年,全县实现投递逐日班,建报
刊发行站23处, 全县订阅《人民日报》的有254个村,订阅省报的有558个村, 当天看到
省报的有223个村, 第二天看到省报的有335个村。报刊期发份数60377份,发行种类1362
种。邮电局日接发火车4次、汽车8次。1985年底,全县订阅《人民日报》、《大众日报》、
《济南日报》、《农村大众》、《农民文摘》、《半月谈》等刊物的有11处乡镇、 611个
行政村;订阅《人民日报》的有192个村,订阅省报541个村。其中当天看到的有55个村,
第二天看到的有486个村, 机关单位均能当天看到省、市报纸。报刊期发份数319149份,
比1983年增加258772份。 其中《半月谈》由原来的5100份增加到51300份,报刊流转额达
到1119022元,比1983年增长4倍。发行密度由0.65人1份,提高到0.14人1份。
1965年有10个简易信箱,“文化大革命”中,信箱所剩无几。1985年底,信箱达到30
个,每个信箱平均服务16508口人,每个邮电所平均服务45022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