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人畜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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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民国初,境内运输主要靠人畜。民国22年(1933年),运货挑夫,每人挑50公
斤,日行50公里,酬劳金1.20元(1935年11月前均以银元,到1948年均以法币)。人推木
制独轮车载重200公斤,每小时行5公里,每5公里50公斤运费1元。大路运输以畜拉为主,
大车载重量1000公斤, 每小时行4公里,以运输粮食、杂货、沙石、煤为主,每50公里,
50公斤运费0.8元。洋车(人力黄包车),往来大路,乘做12人,每0.5公里付0.02元,骆
驼和驴驮每日每50公斤付1元。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县民主政府组织支前,人畜运输发挥了重要作用。1944年秋,
征粮6.185万公斤支援部队。1948年,长清战役组织担架150副,毛驴250头,运输车辆120
辆, 送军粮32.5万公斤。济南战役组织运临大车80辆,挑夫600名,牲畜200头参加支前。
1948年12月,长清民工团支援渡江南下,均靠人人畜运输。1949年县成立运输装卸护粮组,
有10人组成。 1951年,护粮组改为搬运社,当时只有小推车、地排车各1辆,均靠肩扛人
抬。1953年2月搬运社改为搬运工会,人员发展到35人,同年又成立马车联营所, 有马车
70辆,工人70名,马、驴、骡150头参加运输。1956年,搬运工会改为搬运社, 人员发展
到78名,分3个装卸队、6个装卸组。有牲畜163头,马棚12间,马车74辆参加运输。 1962
年后机动车逐步代替人畜车。 1978年基本实现系统化。1980~1985年,除农民种地、赶
集、送交公粮外,长途运输已不再用人畜车、地排车、小胶轮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