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四旁植树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6&A=2&rec=113&run=13

长清县人民很早即有田间地头、宅院周围压条养杈、栽桑养蚕和栽植大枣等干鲜果树
的传统和习惯。但在旧中国封建制度压榨和连年战争的破坏下,人们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受
到压抑。解放前夕,全县四旁仅有疏残林木和零星果园。
建国后, 四旁指数受到鼓励, 在政策上予以保护。1953年四旁植树27万株,1956年
177万株。 1958~1961年四旁植树受到极"左"错误的干扰,1961年仅有86.7万株。1962~
1966年,通过处理林业遗留问题,确定林木权属,调动了缺点四旁植树的积极性,
5年中四旁植树每年平均达103万株。1966~1976年"文革"期间,四旁植树受到严重破坏,
大枣桑园及四旁栽植的"三条"、林木几乎全被毁光。1977年以后林业生产进入了飞速发展
的新阶段。1981年全县有四旁林木3572455株,其中杨占31%,柳占7%,榆占23%,槐占
9%,泡桐占11%,臭椿占7%,经济树占10%,其他用材树占2%,人均7.7株。四旁树木
积蓄量为人均0.22立方米。 四旁林木覆盖率为2.6%。1984年以来,县委提倡和鼓励全县
人民开发庭院经济,全县11万户农民"一藤三树"进庭院(即葡萄、香椿、梧桐、石榴进庭
院)促进了四旁植树大发展。1984年四旁植树224万株,1985年四旁植树276万株,群众四
旁植树的积极性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