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矿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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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长清县土地管理局建于1988年3月,设2科1室,编制5人。至1994年2月
与矿产管理局合并, 改称长清县土地矿产管理局,局机关设4科1室1所,即地籍科、
用地计划科、监察科、矿管科、办公室、估价所,编制25人。至1997年,机构编制未
变。土矿局具体负责长清县行政区域内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管理。
1994年以来,县土地矿产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与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
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国务院及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土地矿产管理方面的有关方
针政策,加强对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执法力度,强化保护措施,同时,
注重队伍自身素质建设,不断深化体制改革,逐步将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纳入了法制
化、规范化轨道。在土地资源调查、矿产资源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开发复垦、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及严格依法行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988~1997年长清县土矿局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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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职务 │任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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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立范│男 │土管局局长 │1988.5~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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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作敏│男 │矿管局局长 │1991.8~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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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银│男 │土管局副局长 │1992.3~1994.2│ │
│ │ │土矿局局长兼党支部书记│199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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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河│男 │土管局副局长 │1988.7~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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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会清│男 │土管局副局长 │1990.5~1994.2│ │
│ │ │土矿局副局长 │199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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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斗│男 │矿管局副局长 │1992.4~1994.2│ │
│ │ │土矿局副局长 │199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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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兴华│男 │矿管局副局长 │1993.3~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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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训金│男 │土矿局副局长 │199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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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浩 │男 │土矿局副局长 │199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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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1989年3月至1991年1月,长清县对全县土地资源及利用
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 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土地资源总面积120919.30公顷,分
为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7大类。
1、耕地。全县耕地总面积48051.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74%。其中水浇地
21036.4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3.78%;旱地25896.5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3.89%,
菜地(指常年菜田和芦笋地,不含季节性菜田) 1053.60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19%;
水田64.61公顷, 占耕地面积的0.14%。水浇地、菜地主要分布在山前平原、中部平
原及西部沿黄4镇;旱地在全县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山丘低凹处。
2、 园地。 全县园地面积3228.15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2.67%。 其中果园
3183.16公顷,占园地面积的98.61%;桑园2.6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0.08%;其他园
地42.32公顷, 占园地面积的1.31%。全县园地面积分布不均,东部山区面积较大,
平原次之, 沿黄洼地极少,园地面积最多的是武家庄乡573.7公顷,占全县园地面积
的17.77%;最少的是平安店镇78.5公顷,仅占全县园地面积的2.43%。
3、林地。全县林地面积18652.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43%。其中用材林、
防护林16188.30公顷, 占林地面积的86.79%;灌木林92.1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4
9%;疏林地1832.2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82%;未成林造林地292.18公顷,占林地
面积的1.57%;迹地105.9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57%;苗圃142.02公顷,占林地面
积的0.76%。 用材林主要分布在沿黄4镇,面积约为1839.2公顷;防护林主要分布在
山区丘陵,面积8872.1公顷。林地面积最多的是万德镇,其次是孝里镇,最少的是平
安店镇。全县森林覆盖率最高的是武家庄乡,为24%;最低的是平安店镇,为7.2%。
山区林地所占比重较大,平原沿黄林地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4、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全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10037.61公顷,占土地总面
积的8.30%。其中城镇用地786.17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7.83%;农村居
民点用地7051.73公顷, 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70.25%;独立工矿用地1685.26
公顷, 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16.79%;特殊用地514.45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
用地面积的5.13%。
5、 交通用地。 长清县是省会济南的近郊县, 交通发达。 全县共有交通用地
3111.48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2.57%。其中,铁路用地267.03公顷,占交通用地面
积的8.58%; 公路用地568.98公顷, 占交通用地面积的18.29%; 农村道路用地
2271.99公顷,占交通用地面积的73.02%;港口码头用地3.48公顷,占交通用地面积
的0.11%。公路用地面积的多少及分布,与乡镇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状况有直
接关系。公路用地面积最多的是长清镇,为71.2公顷;最少的是武家庄乡,仅有10公
顷。
6、 水域。全县水域面积4982.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其中河流水面1
758.67公顷, 占水域面积的35.30%;水库水面287.69公顷,占水域面积的5.77%;
坑塘水面505.32公顷, 占水域面积的10.14%;苇地314.63公顷,占水域面积的6.32
%; 滩涂1141.87公顷, 占水域面积的22.92%; 沟渠635.74公顷, 占水域面积的
12.76%; 水工建筑物占地338.53公顷,占水域面积的6.79%。从全县水域分布情况
看,沿黄4镇所占比重较高,平原次之,山区最低。
7、 未利用土地。全县未利用土地面积较大,共有32855.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的27.17%。 其中,荒草地17920.37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54.54%;裸岩石砾地106
0.37公顷, 占未利用土地的3.23%;田坎13245.84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40.32%;
其他未利用土地628.95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1.91%。
县境内未利用的土地在11个乡镇均有分布,尤其是山区乡镇一般都占土地总面积
的30%以上, 最多的是张夏镇6168.1公顷,占该镇土地面积的44.89%。在未利用土
地中,田坎和山丘荒草地所占比重较高,这类未利用土地大多分布在东部山区,开发
难度较大,但多数可以造林植果。
全县已利用土地面积为88063.77公顷, 土地利用率为72.83%,低于全省和济南
市的平均水平,其中直接用于种植业的土地面积为51953公顷,利用率为42.97%,林
地面积17024.4公顷,森林覆盖率14.08%。

【矿产资源及利用现状】长清县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历史悠久。至1995年,
已发现矿藏25种, 探明储量的12种,列入矿产储量平衡表的8种。全县分布和蕴藏的
铁、煤、花岗石、木纹石(木鱼石)、水泥灰岩、建筑灰岩、白云岩、钾长石、蛇纹石、
粘土、黄砂、矿泉水以及地下水资源等都有很重要的开采价值,尤其是花岗石品种多、
储量大、质量好、花色齐全,畅销国内外;木鱼石具有独特的纹理和色泽,含有人身
健康所必需的多种有益元素和矿物质,其制品既有较高的收藏、观赏价值,更具有很
好的药用保健作用,倍受国内外客商青睐。
全县矿产资源分布不均,其中,马山镇和双泉乡有铁矿石埋藏;县城以西黄河东
岸地下蕴藏优质煤炭, 煤层厚9米,有待开采;张夏镇的钾长石、木鱼石,万德镇的
蛇纹石、玉石、储量丰富;花岗石主要分布于武家庄乡、万德镇;孝里镇政府驻地附
近有大型地下水源,富水范围达50多平方公里,水质良好,可形成日开采10万立方米
以上的特大供水源地,有关部门正加紧对胡同店地热资源进行开发,已取得宝贵的地
质、水质等资料,预计1998年底打井取水。

【土地登记发证】1988~1991年,先后完成了城区土地和乡镇、村土地的地籍调
查和登记发证工作。 一是完成了5.7平方公里的城区土地地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
查清了城区3813宗地的界址点、 边长、用途等,设置界址标志13676个,解决土地纠
纷19 8起, 颁发土地使用证3813份,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1116份、集体土地使用证
2691份、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证6份,建立地籍档案210卷。二是完成乡镇、村土地的地
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查清了131550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边长,设置界址点标
志25万个,解决土地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1610起,颁发土地使用证131550份,建立地
籍档案5000卷。三是完成了独立工矿及三线(公路、铁路和水利)的确权和发证工作。
其中, 独立工矿28个,铁路40公里,公路110公里,确定界址点3515个,设置界址标
志3515个, 签订协议209份,绘制地籍图80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7处。四是完成了
集体所有土地及国营农、 林场的登记发证工作。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607个,国有土
地使用证7个。

【编制城区基准地价表】 为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1995年1月成立长清县
地产交易物业估价所。1996年估价所完成了县城基准地价的测算,并按《国家技术规
程》规定的方法完成了县城区基准地价的外业调查、内业计算等工作,并于年内编制
完成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区间表和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5年8月,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土
矿、 计委、建委等13个部门参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并抽调土矿局4名技
术骨干具体负责规划工作。整个工作分调查研究、编制规划方案、征求意见、修改完
善四个阶段进行,于1995年底全部完成。规划共分长清县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长清县
土地需求量预测、长清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长清县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长清县
土地利用分区研究5个部分。 在撰写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经过全面综合、反复论证、
细心校核,平衡了各行业、各乡镇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进行了土地利用分区,确定了
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方针,编制了规划报告,绘制了规划图件。
并征求了县内有关部门和省、市专家的意见,对规划报告进一步进行了修改,使规划
方案更加完善,内容更加全面。1995年9月6日,济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
公室组织省内8名专家对长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技术鉴定。 专家一致认
为:一是规划的内容全面,编制程序和方法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
二是规划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三是规划的基础工作扎实,资料准确可靠,依据
充分;四是技术路线合理,编制方法科学;五是规划注重了公众参与和全方位协调;
六是规划从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方面提出了7条实施措施,切实可行。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为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先后出台《长清县基本农田保
护管理办法》、《长清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方案》、《长清县基本农田保护方
案》和《基本农田验收办法》。至1997年,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承包户层层签
订了基本农田保护协议。保护区范围已落实到地块,并设置了保护标志。至1997年底,
全县共签订保护协议30.6万份,绘制保护区图615份,设置保护标志595块,建立保护
区档案1500卷,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4587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5.47%。

【土地开发复垦】自1994年,长清县加大了土地开发复垦的力度,制定了许多优
惠政策,充分调动了单位和个人开发复垦土地的积极性。1988~1996年,共开发复垦
土地1852公顷,其中耕地1049公顷。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自1995年以来,长清县加大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力度,
将土地由无偿、 无限期、 无流动使用,逐步转变为有偿、有限期、有流动使用。至
1995年,全县已建立起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土地市场体系。一是将新增建设
用地全部实行有偿出让;二是对乡镇企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三是加强企业改革中的
土地资源管理,按照有利于企业改制,有利于土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原则,依法界
定产权,显化资产,管理到位,有效地防止了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四是进一步加强对
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的管理,推广“征为国有、统一出让、转权让利”经验,逐步将
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依法纳入有偿使用轨道。

【查处违法用地】长清县始终重视查处违法用地工作。于1992年专门成立清查队
伍,先后于1988、1995、1997年组织开展了3次较大规模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活动。
至1997年6月,全县共清查违法用地单位(个人) 6418个,违法用地面积1044.2公顷,
其中耕地738.6公顷;共处理违法用地单位(个人)6021件,违法用地面积913.3公顷,
其中耕地613.5公顷;拆除违法建筑238个,面积6818平方米;清查毁地挖沙、砖瓦窑
厂退地复耕115.6公顷; 依法下处罚决定1543件,共收取罚款65.2万元,依法处罚后
对不影响规划、交通、环境保护,并且用地合理的5980个单位(个人),补办了用地手
续。
(房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