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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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86年,长清县人事局机关设办公室,有干部职工8人。至1997年底,
局机关设办公室、干部调配与管理科、工资福利办公室、老干部办公室及职称评聘办
公室等5个科室, 有干部职工26人。局下属单位有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2个事业单位。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局级)与人事局合署办公。
1986~1997年,县人事部门在干部调配与任免,军转干部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分
配,科技干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完善、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新录用干
部转正定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审批,老干部福利审批及管理,人才资源开发以
及干部统计、干部档案管理等诸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86~1997年长清县人事局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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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职务 │任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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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孝│男 │局长 │1986.1~19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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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成才│男 │局长 │1986.5~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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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忠│男 │局长(兼) │19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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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长伦│男 │副局长 │198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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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委办主任(兼) │199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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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柱│男 │副局长 │1988.3~19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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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华│男 │副局长 │19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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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宪莲│女 │副局长 │199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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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垂乙│男 │人才交流中心主任│198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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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敏 │女 │编委办副主任 │199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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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玉胜│男 │社保办主任 │199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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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一、工资改革及工资调整。1986~1992年,针对1985年工资制度改
革中存在的问题,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了几次调整。①1986~1988年,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有关人员工资进行调整,累计1518人次。②1987~1989年,
对首批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兑现了工资。③1988~1989年,对全县中小学教师、护
士调整了工资标准,在原工资基础上提高了10%。④1989~1990年,为全县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在普调一级工资的基础上又晋升一级工资。⑤1991~1992年,为机关事
业单位职务变动的近万人晋升工资。⑥1993年,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次工资
制度改革。 1993~1994年, 对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了工改。
199 4~1995年, 根据工改后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部分工资调整。①对全县机关事业
单位1993年10月1日以后晋升职务人员落实了工资待遇。②对1993年10月1日后调入机
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了工资标准。③1995年,对乡镇农、林、水一线工作人员调
整了工资津贴及高定一档工资。 ④为1993年4月15日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被聘任的
专业技术人员兑现了工资。
二、浮动工资。1986~1995年,累计为县以下工作的农村科技人员审批浮动工资
及浮动转固定212人次。 1992年,对在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
员实行了浮动工资。1993年,对从事殡葬工作的职工实行浮动工资。
三、连续工龄。1986~1995年,根据有关连续工龄的文件规定,为全县机关事业
单位中符合连续工龄条件的近千人办理了连续工龄及增资审批手续。
四、 津贴福利。1986~1995年,增发了每人每月8元的奖励工资和专职信访工作
人员每月15元的信访补贴。 1987年,增发每人每月6元的附加工资。1988年,奖励工
资由每月8元调整为每月10元。 图书补助费、洗理费分别在原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各增
加了3元, 同时每月增发考勤费5元;每月增发副食品补贴8元。1989年,每人每月增
发交通补贴5元, 发放了防暑降温费和取暖费。1990年,分别提高了公安干警和审计
人员的岗位津贴标准。 1991年,调整奖励标准增发6元粮油补贴和20元考核奖。1992
年, 增发每月5元的粮价补贴及每月6元的粮油补贴,每月6元的煤价补贴和第一、二
次职务补贴。1993年分别调整了书报费、洗理费和交通补贴,增发每月20元的城市开
放补贴和每月10元的误餐补贴, 对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实行了外出办案补贴。1
994年,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按每人每月8元提取。1996年,调整从事殡葬工作的职工
特行津贴标准,公安干警实行警衔津贴,第三次调整了职务补贴标准。

【老干部生活福利待遇】1986~1997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共办理退休1260人,
办理遗属补助371人。随着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县委、县政府极为重视老干部工作,
对老干部生活福利待遇认真落实,保证待遇足额发放。1985~1992年,对全县机关事
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福利待遇进行调整。生活待遇。对离退休人员待遇进行相应调
整,累计3354人;1986~1990年累计3115人,对离退休人员增发了生活补贴。福利。
1 986年起, 为离退休人员发放了特需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12元;1991年起,为
全县所有离退休人员发放粮油、煤价补贴和第一、二次职务补贴;1988年起,为所有
离退休人员发放了副食品补贴、图书补助费和洗理费;1989年起,为离退休人员发放
了取暖费和交通补贴;1993年起,分别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书报费、
洗理费、交通费,增发了每人每月20元城市开放补贴;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
员发放第三次职务补贴。1993年,国家实施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同年对全县离退休
人员1467人调整离退休费。1994~1995年,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精简退职的77人
增加补贴,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的325人,提高离退休费。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长清县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始于1986~1989年,全
县共为9355人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 (含民办教师、乡镇企业和离退休人员返聘的专业
技术人员) ,涉及18个系列,其中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89人、中级1408人、初级
7858人,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之间的比例为1∶14∶84。1990年10月,县
职称改革工作由县科委移交县人事局管理。到1991年底,全县共有9262人获得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高级67人、中级1256人、初级7939人。1992年10月,整理建立
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由人事局集中管理,初
级由各主管局管理。 1992年对285名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按期确定聘任了相应的专
业技术职务。 1993年4月,全县开展了职称改革工作正常化后的首次评聘工作。按照
市职改办的要求, 实行了评聘分开, 1993年共评审专业技术人员6603人,其中高级
253人、中级2746人、初级3604人;对258名正规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按期确定聘任了
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1994年,全县共评审专业技术人员431人,其中高级106人、中
级1 57人、初级168人;对236名正规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按期确定聘任了相应的专业
技术职务。 1994年全县聘任3892人, 其中, 高级71人、中级468人、初级3358人。
1995年,全县共评审专业技术人员368人,其中,高级77人、中级72人、初级219人,
对201名正规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按期确定聘任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995年全县
共聘任239人, 其中,高级4人、中级32人、初级153人。1996年10月由人事局集中管
理的全县高、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全部转交到各主管局, 由各主管局分别管理。
1996年共评审专业技术人员577人, 其中高级23人、中级88人、初级279人,对329名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按期确定聘任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1996年推荐高、中级职
务使用量化赋分办法。 1987年, 全县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实现微机管理,至
1997年底全县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共12136人, 其中, 高级449人、中级4031人、初级
7656人。

【人才资源开发】长清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于1985年,隶属县人事局,为副
局级事业单位,下设人才劳务市场。其工作范围涉及引进人才、办理聘干、录用辞职
人员、 知识分子家属农转非、 引进国外智力、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项工作。1986~
1997年,长清县人才交流工作始终以服务社会,发展长清经济为宗旨,努力开拓、积
极进取,大胆开展工作。一是积极为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2年间,共引进各类专业
技术人员2683人, 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89人、中级638人,具有大学本科
学历的237人、大学专科学历的853人。通过引进,弥补了长清县专业技术人才的不足。
二是在开展引进外地人才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当地人才资源的开发。先后举办了涉外
经济干部培训班、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班等共39期,培训3216
人。通过培训,提高了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三是积极做好引进国外
智力工作。1995~1997年,多次引进外国专家来长清做短期技术指导,办理出国培训
13人次,从而解决了相关企业长期无法解决的诸多技术难题。四是积极稳妥地做好知
识分子家属子女农转非工作。12年间,为1018人办理了农转非手续,解决了专业技术
人员的后顾之忧。 五是积极稳妥地做好1997年应届非师范类近800名大中专毕业生的
就业分配工作。

【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及年度考核】1986年,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走上正规。此
后,长清县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完善,极大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
提高。 1986~1993年,共表彰先进集体223个,升级34人,记功1416人,先进工作者
3215人。1993年以来,根据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
事局《关于济南市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意见》 ,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做为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任用、晋级、
增资的重要依据,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人员素质地提高。1994~1996年,共有5725名机
关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其中优秀831人、称职4858人、不称职2人、未定等次34人;共
有2 4037名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考核,其中优秀3365人、合格19436人、不合格4人、未
定等次1232人。

【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按照市委、 市政府的要求, 长清县自1995年8月起在县委、 县政府的领导下,本着
“积极稳妥、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在县、乡(镇)行政机关中有计划、有步
骤地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到1997年6月底,基本完成了过渡阶段的各项任务,
全县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1130人,(其中,县委、县政府任命的非国家干部身份的6人,
乡镇聘用制干部133人)。具体实施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①准备阶段。成立长清
县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印发了《长清县国家公务员制度实
施方案》 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培训工作骨干。1995年8月,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对
乡镇和县直部门推行工作和参照管理工作的骨干进行了为期15天的系统培训, 共有
214人参加。 1995年10月,组队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的济南市国家公务
员制度知识电视竞赛,长清县代表队获二等奖。②实施阶段。设置职位,制订职位说
明书。1996年9月10日,举办了职位分类工作骨干培训班,共有126人参加。同时选择
了一个县直部门,一个乡镇做为试点单位。职位设置,坚持因事设位以编控位的原则,
不考虑现有人员多少,不考虑现有人员分工,各层次领导职位及非领导职位严格按上
级有关文件确定。 全县共设职位1342个,其中领导职位221个,科办员职位72个;在
合理设置职位的基础上,各单位都制订了规范的职位说明书,内容包括职位名称、职
位代码、工作项目、工作概述、工作标准、所需知识能力、转任和升迁方向,并编印
成册。对拟参加过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济南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人员过渡
办法》中有关规定,各单位对本单位拟过渡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乡镇机关中
聘用制干部,符合条件的,列入过渡范围。对参加过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全员培训
由人事局统筹安排,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有效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15天。对过渡人
员进行考核和综合评定。考核时,各单位把机关工作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
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对拟过渡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培训考试成绩和近两年考核
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过渡考核合格与否的意见。选配人员,确定职务、级别。人
员选配采取个人自荐、双向选择、平等竞争和组织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引
入竞争机制,拿出一定职位搞竞争上岗,能者上、庸者下,使机关工作人员普遍感到
了压力,增强了干劲。人员选配完成后,依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了职务任免
手续及确定级别工作。③检查验收阶段。实施阶段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
上作出了工作总结,并向县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报送自查总结和检查验收报
告。县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对县直部门及乡镇的推行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结合过渡工作,各单位认真执行了公务员制度的各单项法规。

【干部调配与军转干部安置】1986~1997年,长清县干部调配工作坚持“计划调
配,统筹安排,工作为主,兼顾生活”的原则,共调配干部1207人。其中,调入干部
211人,调出干部228人。
12年间, 长清县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87人。其中,团职干部9人,营职干部
32人,连职干部34人,专业技术干部12人。1989年以来,长清县每年举办一期军转干
部岗位培训班,军转干部受训率达100%。

【干部录用、聘用】1989年,长清县开始通过考试招聘录用干部。1989~1991年,
先后为政法系统、 农税部门及乡镇等招考录用干部59人。1992年,为2名优秀企业家
办理了录用干部手续, 为110名民办教师办理了民转公审批手续。1993年,在县属全
民所有制企业中全面推行干部聘用制。为5名乡镇聘用制干部和1名省优秀乡镇企业家
办理了吸收录用干部手续。 1994年, 为政法系统36名民警办理了干部录用手续,为
123名民办教师办理了转公办教师手续,为地税局招考30名工作人员,为3名不包分配
的计划内大中专生、 自费生办理了录用干部手续。1994、1995年,为8名乡镇聘用制
干部办理了录用干部手续, 为法院、 检察院招考18名工作人员。1996、1997年,为
400名民办教师办理了转公办教师手续,为28名乡镇聘用制干部办理了录用干部手续,
为48名计划内“三大生”(电大、夜大、函大) 办理了录用干部手续,为3名省优秀农
民企业家办理了吸收录用干部手续。
1997年4~8月,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经资格审查,
共有384人报名参加(其中应届生44名) 。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共有53人进入合格分
数线。经过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以及体检和考核,最后择
优录用17名,其中4个政府部门录用8名国家公务员;7个党群部门录用9名机关工作人
员。

【机构编制】1986~1997年,长清县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
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1994年,县委、县政府下发了《长清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
规划》。对编委的工作范围、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原则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调整充实工作机构。 先后5次对县编制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强化对机构编制工
作的领导。三是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工作。1988年,县编制委员会与人民银行联合下发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通知。规定从1991年1月1日起,
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的编制和工资基金由县编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四是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制定了县直党政群机关和县乡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分配方案,
对县直机关和县乡事业单位人员控编总数进行了明确规定。1992~1996年,为加强卫
生、农林水等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先后几次下发文件,对人员编制进行严格控制。五
是加强基础建设。1994年,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编制卡片进行了全面更
换,加强了编制基础建设。
1986年,全县在编党政机构66个,乡镇机构11个。工作人员1471人。1997年,全
县在编机构56个,其中党委机构11个,政府机构37个,乡镇机构未变。全县在编公务
员1321人,实有公务员1252人。实有公务员中,行政机关901人,党委机关351人。
(李宪莲 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