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县委长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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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清县委长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长清年鉴》(1986~1997)
综合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
长发[1997]19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实施《长清县地方史志工作“九·五”规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
从1997年5月起, 由县政府主持并责成县史志办公室开始编纂《长清年鉴》 (1986~
1997)综合卷,并力争于1998年底出版发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鉴性质和编纂的指导思想
《长清年鉴》(1986~1997)综合卷是在县委领导下,由县政府主持编纂并将发行
国内外的大型综合资料工具书;是我县有史以来首次荣获“全国综合经济实力百强县”
后推出的第一部志类“官书”;是反映我县基本面貌,汇集我县政治、经济、文化、
社会等各方面信息的一部全书;也是我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全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12
年间竭力于改革开放宏伟工程的政绩、业绩、县情的现实记载和历史体现。旨在全面、
系统、翔实地向世界介绍我县在新时期12年间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
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取得的新进展和新业绩,树立的新人物和新风尚;旨在
为各行各业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续修地方志储备历史资
料,同时也为国内外各界人士了解、研究长清而发挥独特的媒介作用。
《长清年鉴》的编纂,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
主线,突出长清县域特点,用最新的数据、资料、图表、图片,形象、生动、全面地
展示我县各项事业改革和建设的新状况与新经验,为提高长清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加
快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记述范围和结构规模
我县首部《长清年鉴》,拟编纂12年综合卷。其时间上限于1986年 (与建国后第
一部《长清县志》的下限时间衔接) ,下限至1997年。此后,将计划按照政府届次,
每3~5年编纂出版一部“综合年鉴”,直至续修第二部《长清县志》。《长清年鉴》
记述的地域范围以长清所辖区域为主体。为了便于读者全面了解长清和深入研究问题,
可适当介绍一些有关历史概况和一些主要历史时期及同类县情的可比资料。
本年鉴采取分类编辑法。共分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经济管
理、财政·税务、金融·保险、工业、农业、乡镇企业、商业、交通·邮电、城乡建
设、外经外贸、科学技术、社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生活、旅游、
乡镇、人物、县长话长清、业绩论坛、附录,计28个栏目。其次,还将刊登反映全县
境内重大成就和重要活动及自然风光、优秀企业、名优产品、先模人物等彩色照片画
页,以求图文并茂,增强直观效果。

三、组织领导和撰写分工
《长清年鉴》的内容涉及全县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编纂出版工作是一项庞大的
系统工程。因此,整个编纂工作必须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直各大系统和各
乡镇负责各自的组织协调工作。县成立长清县史志编纂委员会,负责最后审稿把关。
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分工这项工作,县史志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长清年鉴》的初稿撰写任务,由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承担。要选派那些具有强
烈事业心,有较高写作能力的同志担当撰稿人(撰稿任务分工见“组稿方案”)。各单
位撰写的稿件都必须经分管领导审定,撰稿人和审稿人要署名签字。各部门、各乡镇
在编好年鉴稿件的同时,还要负责本系统、本地区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名优产品以及
典型人物的彩页推荐与征集工作。最后由县史志办公室总纂,由县史志编纂委员会审
定成书。

四、方法步骤和进度安排
《长清年鉴》(1986~1997)综合卷的框架设计先由县史志办公室提出,具体条目
由各撰稿单位草拟,报经县史志办统一平衡后,交主编审定,然后由各部门按照具体
选题计划撰写稿件。 具体安排是:1997年5月上旬召开“全县史志工作会议”,部署
落实编写任务; 5月中旬在组织、人员落实的基础上,举办“年鉴撰稿人培训班”,
并制定出具体选题计划;10月底前各撰稿单位要基本完成稿件资料的撰写和征集任务;
11月份进行撰稿、 资料征集扫尾工作; 12月份由县史志办组织进入稿件统编阶段;
1998年年底力争使《长清年鉴》正式出版发行。

五、出版发行和经费支付
《长清年鉴》(1986~1997)综合卷,将由国家出版部门正式出版,全书拟80余万
字和一百多幅彩页,精装16开本,计划印刷5000册。其发行范围主要是县直各部门、
各乡镇、村,辖区内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同时面向国内外发行。按照国务院和省、市
政府关于“志书出版经费由同级财政支付”的规定,我县年鉴编印出版费用由县财政
局拨付。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在撰稿中所需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