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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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2年6月,县政府从县建委、财政局、行管局、物价局、建行、教委
等部门抽调15人组建房改办公室,隶属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领导。主要任务是对城区
居民住房进行调查、 摸底、测算,制定房改方案。1993年5月,房改办被确定为副局
级单位,隶属县建委领导,有干部职工10人。1995年4月,建立长清县房地产管理局。
是年,房改办升格为局级单位与县房管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局机关设
办公室、 房改办、产权产籍科、房产交易监理所、房产评估所5个科室,有干部职工
22人。下属物业公司有职工8人。1997年3月增至45人。县房地产管理局自成立至1997
年底,在城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和推动住房制度改革等方
面做了大量工作。1997年,被市房地产管理局评为房产管理行业先进单位,’97执法
年法规知识测试先进集体。

1995-1997年长清县房地产管理局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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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职务 │任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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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华│男 │局长兼房改办主任 │1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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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新│男 │副局长 │1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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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珍│女 │副局长兼房改办副主任│1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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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汝廷│男 │纪检组长 │19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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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 自1992年8月以来,县房改部门共出台了两次房改实施方案,
先后举办4期房改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800余人。至1997年底,全县参改单位中住房
提租率达到80%, 收取房租120多万元;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占参改单位的70%,
归集公积金700万元。 全县已有114个公房所有单位办理了公房出售手续, 出售公房
3769户,并全部发放了《产权证书》,归集售房款4752万元。

【产权产籍管理】县房地产管理局成立前,县城辖区内房屋产权产籍由县建委房
管科管理,1995年4月划归县房管局管理。至1997年底,共发放公私房产《产权证书》
14 95份(不含房改售房)。1996年3月,成立县房地产交易市场,从事房地产买卖、租
赁、抵押、评估、咨询等业务。至1997年底,共办理公私房产交易320户(处) ,评估
房产32处,办理抵押登记10户。

【物业管理】 县房管局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于1995年9月。主要负责房改出售公房
的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管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商贸写字楼物业管理与安居
工程的开发建设工作。 至1997年底, 物业管理公司共筹集资金8万余元,为6个单位
1500平方米的楼层进行了检修。
(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