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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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概况
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 (简称区国税局) 隶属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1996年1月,局机关设办公室、税收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人事
科、老干部科、监察室、政工科等8个科室,涉外分局、稽查分局2个局直属
机构,基层征收单位设直属分局、洪家楼分局、王舍人分局3个分局和柳埠、
西营、高而、仲宫、锦绣川、党家庄、十六里河、港沟、彩石、孙村、郭店、
董家、唐王、遥墙、华山、大桥、桑梓店、靳家等18个税务所。同年10月,
局机关科室设置不变,局属征收单位设置为洪家楼分局、涉外分局、稽查局、
王舍人分局、十六里河分局、仲宫分局、孙村分局、郭店分局、大桥分局、
华山分局10个分局,撤销原来的税务所。1999年12月,因行政区划调整,十
六里河分局划归市中区国税局,大桥分局划归天桥区国税局。2001年4月机构
改革后,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科
5个科室,设直属机构稽查局、计划征收局及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下设城区
分局、华山分局、王舍人分局、郭店分局、孙村分局、仲宫分局6个管理分
局。同年底,全局共有职工218人。1996~2001年,区国税局连续6年被市委、
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张业芳 吴玉杰)

组织收入
1996~2001年,区国税局坚持依法治税,依率征收,应收尽收,注意培
植税源,对重点税源严格控管,科学制定收入计划,实行规范化管理,向管
理要效益,向管理要收入,辖区内工商税收逐年增加。
历城区国税局1996~2001年国税收入完成情况表

吴玉杰)

税收征管
1996年以来,区国税局根据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以申报纳税和
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
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针。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推广了一般纳税人的电子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的电话申报,个体双定户的银行网点批量划拨等多元化电子申
报方式,方便了纳税人,使多元化申报户占总纳税业户的90%以上,提高了
税收管理效率。2001年7月,CTAIS成功上线,初步搭建起了以信息化为支撑
的专业化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了税收信息化的集中。“金税工程”的建设,
促进了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科技含量和整
体水平。
区国税局坚持依法征收、严格治税、应收尽收、不得预收的方针。制定
了《历城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工作规程》,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确保了征管
行为的公正、廉洁、高效。该局在全市率先取消了税务专管员管户制度,实
行了“片管员”制度。在日常税源监控上采取“划片管理,责任到人”的管
理方式,由管户向管事转变。建立健全了税务登记户籍管理制度,强化税源
监控的源头。充分发挥发票在强化税源监控上的重要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开
具发票制度,加大了对发票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
性。通过有奖举报和严肃查处涉票违章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开具发票的自
觉性。建立纳税申报评估制度,切实加强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监督,
进一步强化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征管工作,使个体、私营经济收入占全区
税收收入比重不断增大。
(张业芳 吴玉杰)

税收稽查
区国税局制定了《历城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工作规程》,使稽查各环节形
成了一个协调、运转的有机整体。在稽查工作中,按照稽查规程操作,重程
序、重证据、重政策,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金税工程”网络系统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进行监控。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情况通过信息
采集、发票认证、交叉稽查、协查等手段纳入网络系统,有效地防止和打击
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的不法行为。同时,还采用微机选案与人工
选案相结合的方法确定稽查对象,将纳税人的纳税信息分析比较,筛选出被
查对象,增强了选案的准确性,使稽查工作有的放矢,充分发挥了税收稽查
查补收入和以查促管的职能。1996-2001年,区国税局共计检查1200户,查补
税款4300万元,罚款700万元,查结人民来信300起,移交司法机关案件20起,
打击了偷税行为,震慑了犯罪,维护了国家利益,净化了纳税环境,规范了
纳税秩序。
(张业芳 吴玉杰)

税法宣传
1996年, 开展了“万名小学生签名活动”,首次将税法知识送进学校。
1997年,坚持税法宣传与文明执法相结合,提高了公民税法观念,树立了税
务部门的良好形象。1998年,以“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为主题,强调税法
严肃性,使税收征管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2000~2001年,扩大了税法宣
传规模,在历城五中举办了“共和国的血脉”征文比赛,在各乡镇政府驻地、
主干街道设置永久性标牌,在集贸市场、车站等处广泛设置税收咨询站,搞
好税法咨询。
2001年,新《税收征管法》施行后,区国税局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与省、
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新《税收征管法》知识抢答赛,在纳税人中发放《税收征
管法》问题答卷,邀请财政部会计研究所专家、驻济高校教授为企业会计人
员进行新《税收征管法》、税收会计、所得税知识培训。在日常税收工作中
搞好税法宣传,在每个办税服务厅设置税法宣传栏,及时宣传最新税收政策
法规。设置司法咨询台,随时回答纳税人涉税问题。在税务稽查时,不仅对
企业依法进行检查,而且对会计人员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他们正确地登
记账簿,进行会计核算。随着税收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定期举办培训班,将
“金税工程”等操作方法及时传授给纳税人。
(张业芳 吴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