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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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概况
1996年,历城区财政局设办公室、预算行财科、综合计划科、农财科、
企财科、国资科、基建财务科等7个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区会计事务所
由区财政局管理,共有职工43人。2001年,区财政局设办公室、预算科、行
财科、预算外资金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科、农财科、农税科、国资科、基
建财务科、财政监督科、会计科、企财(社保)科、政府采购办公室等14个
科室,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会计事务管理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政府
采购中心、工资发放中心由区财政局管理,共有职工57人。
1996~2001年,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税,依率计征,财政收入保持了
较高的增幅。财政支出在保工资的前提下,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对农业、教育、
科技、社会保障等重点事业的投入。1996~2001年,全区地域财政收入共完
成34.31亿元, 年均增幅20.7%, 其中1996~2000年共完成25.97亿元,比
“八五”期间增长2.3倍。地方财政收入共完成21.79亿元,年均增幅22.4%。
全区财政支出共完成24.47亿元,年均增幅21%。其中,1996~2000年全区财
政支出共完成18.36亿元,比“八五”期间增长2.1倍。到2001年底,全区连
续34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商锡岭)

部门预算
2001年,历城区积极推进以部门预算为核心的预算编制改革。区级预算
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组织预算内外收
入;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统筹预算内外财力,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
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分配,强化
预算约束,支持各项改革,促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001年政府预算编制改革主要内容包括:1.区级预算单位全部编制部门预算,
包括党派、团体、机关、全部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部分财政补助的事业单
位等,并延伸预算层次,从预算的基本单位开始编制;2.提前编制预算,延
长预算编制时间,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批复预算;3.预算编制内容扩大,
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包括部门的全部收支;4.重新核定定额标准,推行“零
基预算”,预算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5.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提供
传统的功能预算,而且提供部门预算。作为试点,2001年提交了区计委、科
委、教委、劳动局、民政局、建委系统(环保局、市政管理局、环卫局、园
林绿化局)和农委系统(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畜牧局、蔬菜
局、农广校)等编制部门预算,提高了预算编制过程的法制化程度,增强了
预算编制的透明度,理顺了机构职能,为其他财政改革(如工资统一发放、
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商锡岭)

工资统一发放
2000年8月,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通知》(济历
城政发[2000]29号文),对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工资财政统一
发放。
统一发放工资范围为区直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内在职正
式国家工作人员,其工资津贴和补贴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
区直列入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单位及人员, 必须认真填写财政部门印制的
《统一发放工资职工档案表》,经单位审核无误后报区编制部门核实编制人
数,人事部门工资科核实工资,然后列入统一发放工资。根据人事部门审核
后的人员工资档案标准输入数据库,计算代扣代缴款项,并将统发在职人员
工资拨到定点金融部门,代发工资的定点银行为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由
定点银行每月14日前将工资打入个人帐户。
2001年底,区直财政统一发放单位95个,发放人数4126人,年发放工资
额6552万元。
(商锡岭)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1997年11月,区编委批准区财政局设立社会保障科,负责社会保障部门
各项事业费的管理,研究提出社会保障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
门预算安排建议;参与社会保障各项制度的改革,对各种保障基金的收缴、
支付和使用进行全程审查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完整;负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金的审核和拨付,参与管理和分配救灾救济资金、双拥经费和下岗职工
再就业经费等。
自1999年起,全区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原来分属于
区劳动局、劳动服务公司管理的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全部纳入财政专
户管理。区财政在可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安排资金,专
项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的资金来源实行“三三制”,即财政负担三分之一、企业负担三分之一,社
会筹集三分之一。其中,财政负担的资金列入预算解决,社会筹集的资金按
职工工资的1%捐助。职工本人按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金,存入财政
专户的资金专款专用,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
1997~2001年,共支付下岗职工生活保障金177万元,加大了社会保障力
度,促进了再就业工作。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7~2001年,全
区共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33户、1761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461户、
6809人,共支付城乡居民最低保障金293万元。
(商锡岭)

政府采购
历城区自1999年开始尝试用国际通行的规则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将区直
部门的办公设备、车辆购置等纳入了统一采购范围。1999年8月5日,区编委
下发了济历城编发[1999]14号文件,批准成立历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该中
心为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
1999年,政府采购共完成合同金额105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20万元,节
支率16%。2000年4月5日,首次公开招标区政府办公大楼电梯工程,共有9家
单位参与竞标,最后确定中标价为83.5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16.5万元,节
支率为16.5%。2000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1个,合同金额450万元,比预
算节约资金52.8万元,节支率为10.5%。同年10月19日,出台了《济南市历
城区政府采购试行办法》和《济南市历城区区级政府采购目录》,为进一步
作好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1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7个,
合同金额998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124万元,节支率为11%。
(商锡岭)

农村税费改革
历城区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
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
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
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方法。
2001年3月21日,历城区农村税费改革动员暨业务骨干培训大会在仲宫镇
会议中心举行。会后,全区进入农村税费改革计税土地丈量核实阶段。同年
4月20日,根据省、市有关指示精神,全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暂停,计税土
地面积等有关资料整理封存入档。
2002年3月底,根据省、市有关指示精神,全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重新启
动。同年4月15日,历城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调整充实内
设工作机构的通知》(济历城税改发[2002]1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
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历城税改发[2002]2号),以确保全
区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同年6月24日,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印发
了《关于做好二○○二年农业税征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济历城税改发[2002]
3号),指导全区农业税征收工作。同年7月3日,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通知》(济历城税改发[2002]4
号),要求全区从讲政治的高度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同年7月22日,区
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
案〉的通知》,作为全区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自2002年6月起,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免征农业各税及公益金)全面
进入农业税征收阶段。
(商锡岭)

国有资产管理
1994年3月,成立历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区政府以第6号区政府令颁布
了《济南市历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全国第5次
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1993年、1994年,分别对全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
行了清产核资,资产总额分别为4.93亿元、6.59亿元。1997年,按照市清资
办统一部署,完成了户数清查、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及价值重估工作。参加
这次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区级以上企业共52个,资产清查值3.09亿元,负债
总额2.28亿元,所有者权益0.81亿元。在全部资产中固定资产净值0.49亿元,
流动资产1.88亿元。通过对52户企业的清查,其中资不抵债的6户,盈利企业
1户,另外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8户。
2000年9月,在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同时对全区15个
乡镇全面进行了清产核资。全区共清查235户,其中区直105户,乡镇130户,
资产总额12.24亿元,负债总额3.23亿元,净资产总额9亿元,其中乡镇资产
总额3.76亿元,负债1.12亿元,净资产2.63亿元。全区固定资产盘盈1.93亿
元,固定资产盘亏与损失2740万元,流动资产损失459万元。对2001年全区行
政事业单位91户进行了产权登记,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
即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占有、使用权属于行政事
业单位这样一种产权关系,将国资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作为
法律凭证,明确产权关系。
(商锡岭)

会计基础管理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自1997年起,对区属单位的会计人员颁发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到2001年底,共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065个,年
检4950人次。1999年,按照全国第1次会计人员普查的要求,对辖区内4951名
会计人员进行了普查登记。同年,经考核验收,为254个单位颁发了由财政
部统一印制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2000年7月,历城区会计事务管理局
成立,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归口区财政局管理,主要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的年检、发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新《会计法》
执法大检查等。2001年,组织了新《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参加大检查
工作人员36人,全区482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对74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加
强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4年来,共举办各种培训班62期,培训人员
达1.9万人次。
(商锡岭)

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历
城区进一步加大了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力度,集中开展了全区性的预算外资
金清理检查,对区属预算外资金收入项目、征收标准、征收额度、分布和管
理状况进行了详细地清理、统计。
1997年7月,区政府以13号政府令颁布了《济南市历城区预算外资金管理
暂行规定》,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形式、范围、处罚、票据使用、政府调剂、
收支计划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同年底,历城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
成立。
1999年8月,区政府对1997年颁布的《济南市历城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
规定》进行了修改,对政府调剂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并以区政府15号令予以
颁布。
贯彻落实中央“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推行“罚缴分离”和行政事业
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票款分离”工作。到2001年底,对区属罚款全部实
行了罚缴分离,对法院、环保、城建、交通、公安、广播、劳动、水利、国
土资源、计划生育等部门的72项收费实行了票款分离。对其他预算外收入项
目也通过结算专柜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商锡岭)

财政监督检查
自1998年起,国务院决定不再开展全国范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1999年12月11日,在原历城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历
城区财政监督局,通过对财政收入、支出过程及效果的监督来规范财经秩序,
维护公平竞争,确保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此后,全区的财政监督检查
在监督方式上实现了三个转变:从原来的侧重企业财务检查向加强预算执行
情况的监督,全面促进财政管理转变;从过去侧重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
监控和必要的事后检查相结合转变;从单纯重视收缴违纪资金向严格执法,
把处理违纪事件和处理违纪责任相结合转变。
区财政监督局印制了《财政监督检查通知书》、《财政监督检查结论和
处理决定书》,制定了《历城区财政监督办法》和《历城区财政内部监督办
法》。先后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单位财务收支、《会计法》、
“收支两条线”等检查。到2001年底,共检查127户,查出各种违纪资金1460
万元,应交入库255万元,占违纪资金的17%,已交入库的130万元,占应交
入库资金的51%。
2001年7月,为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撤销历城区财政监督局,其职能并
入区财政局。
(商锡岭)

农业四税
农业四税征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
契税的税款征收, 税款减免, 税票管理以及农税人员着装管理等。 1996~
2001年, 农业四税累计入库9885万元,其中农业税征收5228万元,减免税款
334万元,入库4894万元,农业特产税入库1428万元,耕地占用税入库1714万
元,契税入库1849万元。
随着国家粮食价格的变动,农业税计税价格也随之调整。6年来,共进
行了3次计税价格调整:1996~1998年,每公斤标准粮单价为1.46元;1999
年, 每公斤标准粮单价为1.36元;2000~2001年,每公斤标准粮单价为1.
18元。征收方式以征收实物和征收代金并存。计税土地核减严格按照土地管
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并收缴耕地占用税后再进行核减。根据农作物灾歉程度
和社会困难户情况进行减免,充分体现国家的优抚政策,6年累计减免农业
税334万元。
合理培植特产税税源,准确掌握特产品种植面积的变动情况,合理确定
农户特产税负担,促进农业内部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引导农户发展特色高效
的种植、养殖业。
耕地占用税征收严格执行农业税收政策,加强与土管部门的协调配合,
从源头上征收,及时掌握全区耕地的占用变动情况,有效杜绝偷漏税款的发
生。
随着房地产市场交易的繁荣,契税征收额不断增加。2000年,委托济南
市契税征收处代征契税,并加强与房管部门协作,使契税征收额保持了较高
的增长幅度,由1996年的60多万元增至2001年的598万元。
(商锡岭)